沈阳派美特农大动物医院有限公司长春净月分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00MAD4UBKQ8A | 建设单位法人:胡服春 |
胡服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开发区 |
****开发区逯瓦房商住区新嘉坡城27门市103/104 号房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23-动物医院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O8222-O8222-宠物医院服务 |
建设地点: | **省**市****开发区 逯瓦房商住区新嘉坡城27门市103/104 号房 |
经度:125.364840 纬度: 43.823103 | ****机关:****保护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12 |
长环净建(表)〔2024〕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项目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 |
0.5 | 运营单位名称:**** |
****0100MAD4UBKQ8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100MAD4UBKQ8A | 验收监测单位:**省安全生产****公司 |
912********067642A | 竣工时间:2024-07-01 |
2024-07-03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8-04 |
2024-09-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14158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开发区逯瓦房商住 区新嘉坡城27门市103/104号房,租用现有闲置商业用房 作为经营场所。本项目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接待宠物诊疗约3100 只,其诊疗活动范围主要为动物疫病预防、诊疗、治疗和绝 育手术、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宠物寄养,不涉及洗 美服务、传染病诊治、人畜共生病治疗项目,不提供宠物尸 体处理服务(诊疗对象为猫和狗)。本项目门诊最大接待宠 物量约10只/d, 留观室最多容纳10只/d, 日最大手术量为 2台/d。 | 实际建设情况:年接待宠物诊疗约3100 只,其诊疗活动范围主要为动物疫病预防、诊疗、治疗和绝 育手术、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宠物寄养,不涉及洗 美服务、传染病诊治、人畜共生病治疗项目,不提供宠物尸 体处理服务(诊疗对象为猫和狗)。本项目门诊最大接待宠 物量约10只/d, 留观室最多容纳10只/d, 日最大手术量为 2台/d。医废间环评时期位置为中央处置区西北角,实际建设在中央处置区西侧,属于总平面布置变化 |
医废间环评时期位置为中央处置区西北角,实际建设在中央处置区西侧,属于总平面布置变化,变更后,其医废间距离北侧居民敏感点更远,未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新增敏感点,依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以及《****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吉环管字[2016]10号)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诊疗住院流程描述:挂号:患病的宠物来到门诊后,首先进行挂号,在大厅、候诊区候诊。 就诊:在诊室,医生通过目视检查、主人对宠物病情的叙述以及化验结果进行诊断,根据诊断结果进行下一步治疗,就诊过程会产生医疗废水W1及医疗废物S1。诊疗过程如需拍片,仅提供电子看片,无洗片服务。 拿药:医生根据就诊结果,确定病情较轻,宠物主人直接拿药离开。 治疗、观察:根据就诊结果,病情严重,进行物理手术治疗,包括颅腔、胸腔、腹腔手术等。就诊治疗过程产生医疗废水W2、医疗废物S2、宠物粪便S3及粪便产生的异味G1。 住院:手术治疗后需进一步住院观察病情变化,此过程会产生笼具垫子毛巾等清洗废水W3、医疗废物S4、宠物粪便S5以及粪便产生的异味G2。 绝育手术:根据客户要求,对宠物进行绝育手术。在绝育手术过程后会对动物伤口,医疗器械等进行清洗,产生医疗废水W4;绝育手术过程中会产生废棉球、纱布等医疗废物S6。 寄养:健康宠物到店后,按照前台工作人员指示登记挂号,由工作人员安排寄养服务,寄养期满后,由宠物主人带离。此过程会产生宠物叫声、宠物粪便、尿液等产生的异味G4、健康宠物排泄物S7、宠物笼清洗废水W5。 本项目医疗废水与清洗废水预处理采用絮凝沉淀+消毒处理工艺, 处理后的废水接入市政管网。 2、医院综合废水预处理工艺说明: (1)处理工艺 项目医疗废水进入设备后,在设备内短暂的停留储水,待水量达到一定液面高度后,通过投药装置人工投加一定量的氯片进行处理,污水经过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标准限值后排放至市政管网。 ****医院综合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接入城市污水管网。 | 实际建设情况:1、诊疗住院流程描述:挂号:患病的宠物来到门诊后,首先进行挂号,在大厅、候诊区候诊。 就诊:在诊室,医生通过目视检查、主人对宠物病情的叙述以及化验结果进行诊断,根据诊断结果进行下一步治疗,就诊过程会产生医疗废水W1及医疗废物S1。诊疗过程如需拍片,仅提供电子看片,无洗片服务。 拿药:医生根据就诊结果,确定病情较轻,宠物主人直接拿药离开。 治疗、观察:根据就诊结果,病情严重,进行物理手术治疗,包括颅腔、胸腔、腹腔手术等。就诊治疗过程产生医疗废水W2、医疗废物S2、宠物粪便S3及粪便产生的异味G1。 住院:手术治疗后需进一步住院观察病情变化,此过程会产生笼具垫子毛巾等清洗废水W3、医疗废物S4、宠物粪便S5以及粪便产生的异味G2。 绝育手术:根据客户要求,对宠物进行绝育手术。在绝育手术过程后会对动物伤口,医疗器械等进行清洗,产生医疗废水W4;绝育手术过程中会产生废棉球、纱布等医疗废物S6。 寄养:健康宠物到店后,按照前台工作人员指示登记挂号,由工作人员安排寄养服务,寄养期满后,由宠物主人带离。此过程会产生宠物叫声、宠物粪便、尿液等产生的异味G4、健康宠物排泄物S7、宠物笼清洗废水W5。 本项目医疗废水与清洗废水预处理采用絮凝沉淀+消毒处理工艺, 处理后的废水接入市政管网。 医院综合废水预处理工艺说明: (1)处理工艺 项目医疗废水进入设备后,在设备内短暂的停留储水,待水量达到一定液面高度后,通过投药装置人工投加一定量的氯片进行处理,污水经过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标准限值后排放至市政管网。 ****医院综合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接入城市污水管网。 |
本项目环评时期污水处理设施中消毒利用氯片,实际建设中利用臭氧氧化消毒,与环评不一致。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1105-2020)中附录 A,表 A.2 医疗机构排污单位污水治理可行技术参照表,医疗废水消毒工艺可行技术包含:加氯消毒,臭氧法消毒,次氯酸钠法、二氧化氯法消毒、紫外线消毒等,消毒方式,本项目消毒方式的改变,两种方式均属于可行技术,对污水中粪大肠菌群的处理基本无差异,并未增加污染物的排放量。依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以及《****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吉环管字[2016]10号)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医疗废水、清洗废水经密闭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 施(絮凝沉淀+消毒)处理后,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8466-2005) 表2标准,及NH3-N、TP、TN 执 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表 1B 等级,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项目废气产生量小,无明显异味产生,项目采取 喷洒除臭剂、杀菌消毒、密闭污水处理设施等治理措施有效 防治污染,无组织排放须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表1二级标准要求。 (三)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加强日常管理等措施, 厂界噪声需满足相应《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1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危废临时贮存 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相关要求,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等危险废弃 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埋。 | 实际建设情况:(一)医疗废水、清洗废水经密闭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 施(絮凝沉淀+消毒)处理后,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8466-2005) 表2标准,及NH3-N、TP、TN 执 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表 1B 等级,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项目废气产生量小,无明显异味产生,项目采取 喷洒除臭剂、杀菌消毒、密闭污水处理设施等治理措施有效 防治污染,无组织排放须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表1二级标准要求。 (三)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加强日常管理等措施, 厂界噪声需满足相应《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1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危废临时贮存 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相关要求,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等危险废弃 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埋。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 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 实际建设情况:已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 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133.944 | 0 | 0 | 0 | 133.944 | 133.944 | |
0 | 0.0333 | 0 | 0 | 0 | 0.033 | 0.033 | |
0 | 0.003 | 0 | 0 | 0 | 0.003 | 0.003 | |
0 | 0.0005 | 0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005 | 0 | 0 | 0 | 0.005 | 0.005 | |
0 | 0.0134 | 0 | 0 | 0 | 0.013 | 0.013 | |
0 | 0.0188 | 0 | 0 | 0 | 0.019 | 0.019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设施 | 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BOD5、粪大肠菌群、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8466-2005) 表2标准,及NH3-N、TP、TN 执 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表 1B 等级 | 医疗废水、清洗废水经密闭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 施(絮凝沉淀+消毒)处理后,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BOD5、粪大肠菌群、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8466-2005) 表2标准,及NH3-N、TP、TN 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表 1B 等级 | 根据**省安全生产****公司2024.8.13---2024.8.14的监测数据,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如下: 验收监测期间,医院废水排放口中pH监测范围为7.2-7.3(无量纲),悬浮物浓度监测范围为21-25mg/L,化学需氧量浓度监测范围为89-98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监测范围为29.8-33.2mg/L,粪大肠菌群浓度监测范围为270-390MPN/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浓度监测范围为0.306-0.366mg/L,以上污染物浓度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标。氨氮浓度监测范围为1.14-1.65mg/L,总磷浓度监测数据均低于检出限0.01L,总氮浓度监测范围为2.83-3.17mg/L,以上污染物浓度能够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 表1B等级。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无组织废气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表1二级标准要求 | 项目废气产生量小,无明显异味产生,项目采取 喷洒除臭剂、杀菌消毒、密闭污水处理设施等治理措施有效 防治污染,无组织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表1二级标准要求 | 根据**省安全生产****公司2024.8.13---2024.8.14的监测数据,本项目污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如下: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氨浓度的监测值范围为0.02-0.04mg/m3,硫化氢浓度的未检出,臭气浓度的均小于10(无量纲),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1中二级标准。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1类标准要求 | 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加强日常管理等措施, 厂界噪声满足相应《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1类标准要求。 | 根据**省安全生产****公司2024.8.13---2024.8.14的监测数据,项目厂界4个监测点位昼夜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危废临时贮存 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相关要求,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等危险废弃 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埋。 | 本项目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及时清理,并存放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宠物粪便喷洒消毒剂、除臭剂后由垃圾袋收集,密封, 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本项目将设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过程产生少量沉淀物污泥,污水站污泥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本项目宠物用品、原辅材料拆包产生普通废包装材料,主要为纸箱、塑料袋等;各清洗池内均有滤网,粪便残渣、宠物毛发等经滤网过滤后统一收集,混入宠物粪便一起处理。员工办公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废临时贮存 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相关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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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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