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关于申报2024年度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的通知 |
为持续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促进社会治理创**弘扬公益文化,根据《**市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杭民发〔2020〕105号)《**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西民〔2024〕21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区2024年度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现就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分类。本次可申报的公益创投项目包括公益服务类、为老服务类、婚姻家庭服务类、地名文化宣传类与社会救助服务类,五大类型共计项目26个(详见附件1与附件2)。
2.项目信息。项目目标、申报条件、资助资金、服务对象、基本产出和项目实施地等单个项目详细信息,请登录“**民生公益服务网”(https://msfw.****.cn,以下简称“民生公益网”),在《**区2024年度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发布表》中查看。
3.项目资金来源。公益创投项目资金来源于**区财政预算资金、**省福利彩票公益金;
4.项目管理。项目资金要遵循“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项目实施情况须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和绩效评估。
5.项目周期。项目自2024年11月1日开始,于2025年9月30日前结项(具体时间以项目协议为准)。2025年10月开始结项检查、绩效评估。
二、申报主体和条件
1.2024年9月30日(****民政厅及**市范围内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内),近两年内无违法行为,无活动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机关初审同意申报的;
2.申报的社会组织有公益创投服务的工作场地、设施和专业团队,有较好执行项目的能力;
3.项目执行团队持有符合项目开展的专业资质,需有同类项目的执行经验,专职人员不少于1人且以缴纳社保为准;
4.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5.坚持非营利性,除合理成本与劳务报酬外,不得向举办者(捐资人)、会员及工作人员分配各项营利性收入;
6.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8.申报的项****机关核定的业务范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项目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的《2024年度**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2022年、2023年底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2024年新成立的提供第一,第二与第三季度的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
2.非**区范围内登记的社会组织,****机关核发的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附年检合格的纪录)、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的最近一年的财务会计报告或会计报表、近两年无违法或失信记录的声明、按规定使用资金的承诺函等;
3.项目负责人简历及项目专职工作人员与项目相关的有效资质证书,至少有1名专职工作人员(应提供2024年9月底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保清单、用工合同);
4.2022年以来未被列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的承诺书或“信用**”法人信用记录;
5.有效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须附有2022年度以来的年检结论);
6.有项目自筹或配套资金的,提供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的承诺书(项目经评审后承接,实际资助的项目资金将扣除承诺的等额配套资金);
7.有相关项目业绩的,请提供2022年以来的项目有效合同或协议等;
8.在安全管理、风险防范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和保障条件;
9.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资助:
(1)申报的社会组织已建立党的组织;
(2)被列为守信红名单;
(3)有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4)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
(5)列入省、市、****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的社会组织;
(6)获得省、市、区品牌社会组织或品牌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
(7)有自筹或配套资金达资助资金20%以上的;
符合以上情形的,在项目申报时应一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以上材料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A4纸、双面打印)。
四、申报程序和方法
1.网上填报。申报项目单位应登录“民生公益网”,网上填写并提交《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电子稿等材料。网上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0月25日上午12:00止。网上未注册的应先完成注册。
2.纸质材料报送。申报单位应于10月25日17:00前将《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和本通知第三条所列材料一式两份送****服务中心(**区金月巷159号101室徐老师,联系电话0571-****7345)。未在规定时间前送达或材料缺失的视同未申报成功、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资格预审。****民政局委托第三方对申报单位报送的基本材料的完整性、合理性和业务范围与项目的契合度等进行预审。
有以下情况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021年以来,承接市、区(县、市)、街(镇、乡)公益创投项目或类似公益项目等检查评估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年检结论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列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的;申报各级公益创投项目或类似公益项目时弄虚作假的;承接的各级公益创投项目或类似公益项目无故终止的;有承接过与国家法规政策或非营利组织宗旨相抵触的项目和活动等。
4.项目评审。自愿自筹配套的项目资金应有相对应的、额外增加的提升、深化或拓展本项目相关的、明确的、可量化的活动和产出(与项目发布表中主要活动和基本产出不能重复)。自愿自筹的项目配套资金纳入评审范围。
5.项目承接。项目通过评审,采取竞争选择、优中选优方式,资助有一定服务能力的申报单位承接。社会组织通过评审承接项目一般不超过2个。项目评审和项目承接等工作另发通知。
五、相关要求与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
(1)每个社会组织最多申报2个项目;
(2)《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的填写应真实完整。请仔细阅读《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首页“填报说明”,并结合申报的具体项目要求认真填写。报送的纸质内容应与网上填报的内容一致。如报送虚假材料骗取项目的,将依据相关法规等严肃处理;
(3)申报项目时不能偏离本单位的业务范围。要清楚项目类别、项目目标、项目服务对象、项目基本产出、项目经费标准、专业服务要求等关键性要素;
(4)申报资金不超过项目资助资金上限。申报项目资助资金不得超过“最高资助资金”限额,承诺自筹或配套资金要落实(项目经评审后承接,实际资助的项目资金将扣除承诺的等额配套资金),项目承接时的实际资助资金以评审公示的最终结果为准;
(5)重复项目不支持。****政府及有关部门或其他组织等已针对同类组织或人群或同一地域已提供了相同服务或安排了专项资金的,公益创投不再重复支持。
2.严禁围标
项目评审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严禁关联单位围标串标,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3.项目实施
项目严禁转包、分包。一经发现,取消承接资格,追回资助资金,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4.申报风险
(1)本次公益创投项目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务必按时线上提交,逾期不予受理。尤其要规避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24小时可能产生因系统繁忙导致申报不成功的风险;
(2)未在规定时间前送达或材料缺失的视同未申报成功、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如项目有效申报单位数量单位为零,则该项目本次将不予立项评审。
5.其他事项
(1)近期将召开社会组织申报培训,届时将通过钉钉群开展,请各社会组织提前加群,有问题也可在群内咨询。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民生公益网技术保障联系人:刘老师,135****7634(微信、钉钉同号)
综合咨询联系人:朱老师,183****9268(微信,钉钉同号)
公益服务类咨询:徐老师 0571-****7345;
为老服务类咨询:张老师 0571-****0463;
婚姻家庭服务类咨询:梅老师 0571-****1430;
地名文化宣传类咨询:陈老师 0571-****6316;
社会救助服务类咨询: 蒋老师 0571-****1026;
申报培训线上钉钉群:
下载附件1 2024年度**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发布汇总表.docx
下载附件2 2024年度**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发布表.docx
下载附件3 2024年度**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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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