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项目装饰设计已具备采购条件,****管理部进行询价,2024年度中南建院集中采购库(室内装饰设计类)供应商均可参与。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基地项目装饰设计
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县周巷镇荣华村,总建筑面积19000㎡,建设教学楼、培训楼、住宿楼、餐厅等,配套建设运动场、停车场等基础设施,总投资额约19200万元。
4、采购内容:完成本项目装饰设计,包含:精装修、标识系统、二次消防、二次机电设计等,本次设计面积19146.72㎡。分包阶段:方案、施工图设计。
5、质量要求:合格。确保达到承包人及项目建设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承包人制定的各项技术标准要求。
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7、最高限价:30万元。
(一)设计依据
此项目所遵循的建设标准包含并不仅限于以下所列项目。建设标准体系的最终确认有待甲乙双方讨论:
1、符合国家与地方现行行业法律、法规、规范;
2、符合本项目设计任务书及设计合同相关资料(含附件资料)、相关条款约定;
3、符合相关景观规划、市政、消防、安全、环保规范及相关要求;
4、发包人及发包人顾问对各阶段设计成果的评审意见;
5、发包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补充文件。
(二)设计范围
设计范围为装饰设计,包含:精装修、标识系统、二次消防、二次机电设计等,设计面积为19146.72㎡。
(三)设计内容
1、装饰设计方案;
2、装饰施工图设计(封面、图纸目录、设计说明、材料表、平面图、节点大样图等);
(四)配合工作
1、需求沟通与对接;
2、和其他专业专项进行沟通和配合,包括但不限于建筑专业、机电专业、标识设计等;
3、配合招采;
4、图纸交底与答疑;
5、变更签证;
6、设计监理与认样;
7、驻现场服务与例会;
8、报审工作。
(五)合同付款条件
1、设计费支付
a.甲方收到第一笔设计费后,合同签订后30天内,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6%)后,向乙方支付签约合同价20%的定金;
b.甲方收到第二笔设计费后,乙方完成专项设计方案后30日历天内,支付至合同额的60%;
c.甲方收到第三笔设计费后,乙方完成专项施工图设计后30日历天内,支付至合同额的95%;
d.甲方收到设计费尾款后,支付至合同额的100%(不计利息)。
2、服务承诺
a.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
b.乙方需配合甲方完成本项目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方案、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等配合工作。
c.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扣减5000元。若乙方拒绝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设计内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d.合同生效后,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
e.乙方设计团队未与甲方充分沟通,未获得甲方许可擅自做出设计变更、降低设计标准、修改设计方案等行为造成了项目损失的,处以10000元/次罚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f.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得更换投标承诺的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如乙方擅自更换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甲方将处予5万元的罚款。
1、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15时00分(**时间),供应商应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报价函送至**市**区中南二路2号****,联系人:黄丹琳,联系方式:027-****8969。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未密封、密封封口未盖章的询价函,采购人不予受理。
2、密封要求:报价函应用信封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3、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
4、在集中采购库中选取供应商方式的采购服务费按收费标准的0.4计,由选取的供应商支付。
供应商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信息,可与下列人员联系:技术联系人李丹晨,联系方式027-****5025;综合管理部联系人黄丹琳,联系方式:027-****8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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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部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