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 主题分类 | |
名 称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信息】昌州环评【2024】49号 关于**市明秀220kV储能升压汇集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主 题 词 |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审批 2024 49 **市 220kv 升压 环境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4-03-06 18:48:39 | |
发文单位 | ****环境局 | 发布机构 | ****政府网 |
昌州环评〔2024〕49号
关于**市明秀220kV储能升压汇集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市明秀220kV储能升压汇集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市上户沟哈萨克民族乡,东距**市约30千米处。主体工程为**一座220kV升压汇集站及200万千瓦/800千瓦时储能系统,并配套建设生活设施;**220kV升压站~小泉220kV升压站线路送出工程,单回线路路径长约0.6千米,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4万元,占总投资的0.11%。
该项目已经我局第四次行政审批联审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评价结论,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临时占地布设在划定的区域范围内,施工完毕后及时对扰动地表进行平整和植被恢复,以减少水土流失。在建设临时道路、施工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通过防渗污水收集池进行收集处理,定****处理厂。运行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夏季用于道路洒水降尘,冬季贮存,不外排。
(四)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升压站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有效降噪措施;运营期升压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弃土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固体废物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运营期废铅蓄电池暂存于站内危废预制舱,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主变在检修或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为危险废物,排入事故油池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更换的磷酸铁锂电池收集后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采用垃圾箱临时存放,定期运至就近垃圾收集站。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三、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竣工后,应按程序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州生态环境****支队进行不定期抽查。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分送**州生态环境****支队、****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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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