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段车辆列尾仪购置计划及询价函
技术要求 | 指标描述 |
功能指标 | 1连接客列尾主机 2设置列尾仪机车号 3校准客列尾主机时间 4设置客列尾主机新ID 5接收客列尾主机风压自动提示 6接收客列尾主机电量不足自动提示 7手动查询客列尾主机风压 8消号(消除列尾仪与客列尾主机一对一的连接关系) 2.9排风 |
技术参数 | 1电源为800M手持台专用电池,耗电不大于2A。 2无线信道数据传输基本要求:采用FSK数据调制方式,采用同步传输方式,传输速率:1200 bps 3发射机发射状态时,设备能承受天线端口短路、开路各三分钟。 4发射机载波功率2W(偏差+20/-15%),调制灵敏度3-10mV 5接收机参考灵敏度≤0.6μV(12dB SINAD) 6接收机可用频带宽度大于或等于载波频率容差允许的变化值的2倍。 7工作环境要求:环境温度为-25~55℃,相对湿度为95%(30℃)。 |
3.数量:6台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竞标产品生产或供应能力的生产商、代理商;
2.****集团、中国铁路****暂停或停止**关系期限内;
3.投标人提供的列尾****铁路局客车客列尾主机及车载附属装置正常连接实现其全部功能;
5.满足国家、国铁集团、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要求;
6.须提供非失信被执行人证明。
1.质量保证期:校验合格后一年,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时由承修方免费修复;质保期内,承修方提供全天24小时即时响应服务。
2.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责任事故及故障,质量问题影响铁路安全、运营的,承修方同意按照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处理:
3.由承修方对维修配件进行返修,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损失和费用。
4.根据维修配件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委托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由承修方负责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5.用符合规格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维修配件有缺陷的部分,承修方承担费用和风险,并负担委托方由此产生的费用。
6.承修方维修配件发生质量问题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承修方确认予以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方处理事故所发生的费用、维修或更换维修配件的损失、机车车辆运营损失、清理事故发生的工资、机车车辆和设备修复、报废等费用以及支付旅客、货主、第三方的赔偿费等所有损失。
请供货方与******车辆段联系,并将报价单于2024年10月18日12:00前交至联系人处,并同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