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国际佛山顺德智慧物产业园项目工业滑升门及装卸货平台采购及安装工程合同001变更
【发布时间:】
合同基本信息
总合同名称: | 深国际****智慧物产业园项目工业滑升门及装卸货平台采购及安装工程 | 合同编号: | **** |
原合同总金额: | ****910元 | 合同签订日期: | 2024-04-19 |
合同期限: | 90天(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设备款: (1)甲方发出排产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设备总价的10%同等数额的履约担保(采用不可撤销、****银行****银行转账等方式),甲方收到后支付乙方设备总价的30%货款; (2)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要求设备分批运至现场(由此产生的运输费、仓储费、保管费等由乙方承担),具体以甲方的发货通知单为准。设备到达现场并点箱点件且经甲方查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再支付乙方该批次设备总价的50%货款; (3)设备安装完毕并通过经甲方验收并确认完成结算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再支付乙方设备总价的17%货款,设备全部安装完毕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及甲方确认后退还履约担保; (4)剩余设备款3%为质保金,待保修期(自合同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满并且经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或乙方完全履行保修义务或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质保金之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剩余保证金无息支付给乙方; (5)每次支付设备款前15个工作日,乙方需提供本合同第二十八章第3款约定的付款资料。 2.安装费: (1)甲方在该批次设备通知乙方进入安装工地现场前10天内,将该批次设备安装金额的20%支付给乙方,乙方收到款后按照规定的进场时间开始安装工作; (2)设备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并确认完成结算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再支付乙方该批次设备安装金额的77%; (3)剩余安装金额的3%为质保金,待保修期(自合同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满并且经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或乙方完全履行保修义务或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质保金之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剩余保证金无息支付给乙方; (4)每次支付前15个工作日,乙方需提供本合同第二十八章第3款约定的付款资料。 3. 每次付款前15个工作日,需分别提供设备和安装费的等额发票及相应阶段的资料移交证明。产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备件、出厂合格证、检验合格证、说明书、技术图纸、专用工具、保修凭证等。资料无法分割的,应在第一次付款前全数提供。 4. 因乙方无法及时提供有效的付款证明文件导致的付款及工期延误,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若因乙方原****机关认定为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双倍赔偿。 |
合同变更信息
变更项内容 | 类别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合同价 | 合同总价 | ****910.00元 | ****964.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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