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12线玛多至色吾沟段公路改建工程(非保护区段)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3300MA759NXJ17 | 建设单位法人:马小军 |
王海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区 |
**省**市城**金座唐道驿1号楼14楼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省道312线**至色吾沟段公路改建工程(非保护区段)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157-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439-G5439-其他道路货物运输 |
建设地点: | **省****县 |
经度: 纬度: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09-29 |
青环发〔2017〕30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6300 |
1425.7 | 运营单位名称:**** |
****3300MA759NXJ1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政国泰工程****公司 |
911********0077643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3100MA7535EA5J | 竣工时间:2020-09-20 |
2020-10-11 | 调试结束时间:2021-04-11 |
2024-09-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125.****.58/xxgk/notice/content_22717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路段全长83.633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 | 实际建设情况:公路全长80.66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 |
路线长度减少2.973公里,主要是线路建设过程中的裁弯取直、长短链导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省道312线**至色吾沟公路按照先行建设的95公里非保护区路段开展了环评工作,先行建设的工程包括**县境内路段11.4公里,**县境内路段83.6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沿原有道路布设,路基宽度8.5米,设计时速为60公里/小时和40公里/小时,全线共设桥梁 485.7 米/12座,涵洞 77 道,平面交叉9处。 | 实际建设情况:省道312线**至色吾沟公路先行建设**县境内路段83.6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沿原有道路布设,路基宽度8.5米,设计时速为60公里/小时和40公里/小时,全线共设桥梁 589.72米/13座,涵洞 145 道,平面交叉10处。 |
加巧曲中桥变更为加巧曲大桥,长度增加60m;K266+992小桥变更为K264+588中桥27米/1座;新增K284+780小桥27米/1座;涵洞增加68道,平面交叉增加1处;主要变动原因是受地形影响,为保证路基两侧水流通常,并充分考虑安全问题和道路附近居民生产生活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K253+078****自然保护区警示牌;全线相隔10km设置一处垃圾收集箱;跨越加巧曲、普通曲、白的口、色吾沟等桥梁及河流伴行路段设置防撞护栏、警示牌、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事故应急池;在秋智乡居民点设置限速禁鸣标志; | 实际建设情况:253+078****自然保护区警示牌;全线在停车港湾设置垃圾收集箱,设置垃圾收集箱共计14处;全线跨越加巧曲、普通曲、白的口、色吾沟等大、中、小桥及三处河流伴行路段设置防撞护栏、警示牌、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事故应急池;3处伴河路段均设置有拦挡设施及事故池;在秋智乡居民点设置限速禁鸣标志;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自然保护区内实施工程建设活动,严格落实工程****自然保护区星星海、约古宗列保护分区实验区路段的各项生态保护、工程管理和宣传教育措施,施工结束前须对沿线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和恢复,维护景观协调性。 | 实际建设情况:实****自然保护区,工程线路完全避开了保护区,线路起点在保护区试验区边界,桩号:K253+078,线路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保护区条例施工,未在保护区内设置取弃土场、建设生营地等临时设施,未在保护区内设置临时占地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限速、禁鸣标志牌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 在声环境敏感点秋智乡进出口处设置限速禁鸣标志 | 2024年5月15日至16日对本工程敏感点环境噪声进行检测,根据《**至色吾沟段公路改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环境监测报告》,秋智乡昼间环境噪声最高值35.7dB(A),夜间环境噪声最高值33.9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公路沿线相隔一定距离设置一处垃圾收集箱,方便车辆乘客丢弃垃圾,建议沿线相隔10km设置一处垃圾收集箱。 | 公路沿线设置停车港湾14处,并在每个停车港湾处设置垃圾收集箱,方便车辆乘客丢弃垃圾。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运营期危险品运输应急管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管理部****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 | 本工程建设大桥1座,中桥4座,小桥8座,全线大、中、小桥均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包括收集池、桥面径流截流管、排空管、溢流管等),每座桥体下方均设置有1座容积135m3事故池,事故池采用混凝土防渗结构,四周网围栏挡护。对桥梁两侧护栏加强防撞等级,同时大中桥加装防抛网,桥梁两侧设置限速警示标志,提醒司机减速慢行,同时设置报警电话,以便驾驶人员及时求救。对于距离较近的色吾沟河伴河路段,K318+200~K318+400、K326+000~K326+200、K331+500~K331+700**一侧安装有加强型防撞护栏,由于本工程沿原有老路建设,**侧离水体近,部分路段没有实施防渗边沟条件,为满足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在**侧沥青面层处设置混凝土材质拦水带,高10cm,并在最低点设置50m3的玻璃钢收集罐,一旦在**段突发油污泄露事故,拦水带可将油污拦截至玻璃钢收集罐中收集。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环保搬迁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区域削减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对地表的扰动。道路施工时应合理降低路基高度、收缩边坡,尽可能减少地表扰动和破坏。优化取弃土场、物料场、预制场、拌合站、施工营地选址及施工便道选线等临时占地,做到永临结合,减少临时用地的占用,做好临时占地及取弃土场的表土剥离、集中堆放及养护工作,用于后期生态恢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实行划界施工,减少植被破坏和土地扰动面积。对野生动物活动频繁区采取放缓公路边坡、降低路基、设置动物通道等措施,减缓对野生动物的阻隔影响,对有动物通过功能的桥梁、涵洞应设置标志。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自然保护区内实施工程建设活动,严格落实工程****自然保护区星星海、约古宗列保护分区实验区路段的各项生态保护、工程管理和宣传教育措施,施工结束前须对沿线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和恢复,维护景观协调性。建设项目永久占地71.168公顷,占地类型包括公路原路基、草地、河流水面,临时占地57公顷,占地类型以草地为主。临时工程包括临时设置取土场5处,砂砾、中粗砂料场1处,拌合站1处,预制场1处。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工项目永久占地208.064公顷,占地类型包括公路原路基、草地、河流水面,临时占地55.647公顷,设置取弃土场5处,预制场拌合站及生活区9处,片石料场0处,砂砾料5处,永久占地面积增加136.899公顷,临时占地位置、数量与批复不一致,临时占地面积减少1.353公顷,项目永久占地面积208.067hm2,较环评阶段的71.168hm2增加了136.899hm2,永久占地中路基及桥涵占压用地91.114hm2,征尔不占的路基红线用地63.712hm2,****政府及牧民要求扩征牧道53.235hm2,路基宽度与环评一致,线路长度较环评阶段减少2.973km,永久占地面积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路基征地红线扩大,征而不占的区域增加,同时增加了牧道征地,****人民政府批准。工程对占压、破坏草皮的施工活动施工结束后均开展了统一生态恢复工作,包括土地平整、覆土、撒播草籽、管养维护等,草籽采用披碱草、冷地早熟禾及中华羊茅混播,混播密度为60kg/hm2,目前草势力生长良好,后期通过管养维护及自然生态演替,逐渐恢复与周围景观相一致。根据现场实地调查,结合生态环境监测报告,本项目路基边坡、5处取弃土场、5处砂石料场及9处施工生产生活区植被恢复效果良好,其中部分施工生产生活区与取料场位置一致,整合后共占地16处,植被盖度最低为K324+800处砂砾料场,植被盖度为47.53%,植被盖度最高为K332+800,植被盖度为72.38%。 |
/ |
功能置换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其他
在项目施工招标、施工承包合同及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规定,确保生态环保措施及设施落到实处。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应落实环保设计合同,同步进行环境保护初步设计,将项目环评及批复的各项生态环保措施纳入设计文件中。 项目建设阶段应将环保措施纳入施工承包合同。本项目应开展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工作,****保护局、****水利局提交环境监理报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均已落实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