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2024年6月,****委托****对**市**新区人民路**线以西、万中路以南地块(地块编号B5-2)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编制了《**市**新区人民路**线以西、万中路以南地块(地块编号B5-2)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目前本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现就此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市**新区人民路**线以西、万中路以南地块(地块编号B5-2)
项目位置:**市**新区人民路**线以西、万中路以南
项目业主:****
地块现状:地块占地面积11930.45m2,至今一直处于闲置,未进行发证、供地,未开发规划建设,未发生违规占用违法建设等情况。至本次调查时间,项目地块进行土地平整,砂石覆盖,地势略高于周边道路,地块现状区域内基本被荒草覆盖,为荒地。根据规划,调查地块拟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医疗卫生用地。
二、调查结论
经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当前和历史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无危化品仓储业等工业污染痕迹,基本无可能的污染源;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均无工业企业、无危化品仓储企业、无规模化养殖业等对地块存在输入性污染的活动,基本无可能的潜在污染源输入。项目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地块可以进行下一步利用与开发。
三、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报告编制单位:****
地址:**市**区**镇**大道与世纪大道交叉口飞扬国际T6幢12层1210、1212室
联系人:刘工
电话:185****4525
四、公共咨询途径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的起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0月30日,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