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姚江新区B区块部分配套道路工程施工项目预公示
**区姚江新区B区块部分配套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区姚江新区B区块部分配套道路工程已由宁****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23〕6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概算约13503.5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6144.39万元。
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包含5条道路,其中纬一路(经二路-经四路)西起经二路,**经四路,道路全长约540米,宽度16米;纬三路(经三路-河滩浦河)西起经三路,**河滩浦河,道路全长约230米,宽度16米;经三路(纬二路-云飞路)南起云飞路,北至纬二路,道路全长约250米,宽度20米;经四路(纬一路-纬三路)南起纬三路,北至纬一路,道路全长约220米,宽度16米;经三路西侧16米支**起纬二路,北至纬一路,道路全长约140米,宽度16米。道路标准横断面形式20米为:3 米人行道+7米车行道+7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道路标准横断面形式16米为:3米人行道+5米车行道+5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建设标准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30公里/小时(道路标准横断面形式最终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文件为准)。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区姚江新区启动区内,纬一路西起经二路,**经四路;纬三路西起经三路,**河滩浦河;经三**起云飞路,北至纬二路;经四**起纬三路,北至纬一路;经三路西侧16米支**起纬二路,北至纬一路。
2.2招标范围:**区姚江新区B区块部分配套道路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内道路、排水、照明、景观、给水、电力、城管及治安监控工程等施工图范围内(不含交通安全及交通科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5715 元(含税)。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547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包含5条道路,其中纬一路(经二路-经四路)西起经二路,**经四路,道路全长约540米,宽度16米;纬三路(经三路-河滩浦河)西起经三路,**河滩浦河,道路全长约230米,宽度16米;经三路(纬二路-云飞路)南起云飞路,北至纬二路,道路全长约250米,宽度20米;经四路(纬一路-纬三路)南起纬三路,北至纬一路,道路全长约220米,宽度16米;经三路西侧16米支**起纬二路,北至纬一路,道路全长约140米,宽度16米。道路标准横断面形式20米为:3 米人行道+7米车行道+7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道路标准横断面形式16米为:3米人行道+5米车行道+5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建设标准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30公里/小时(道路标准横断面形式最终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文件为准)。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区姚江新区启动区内,纬一路西起经二路,**经四路;纬三路西起经三路,**河滩浦河;经三**起云飞路,北至纬二路;经四**起纬三路,北至纬一路;经三路西侧16米支**起纬二路,北至纬一路。
2.2招标范围:**区姚江新区B区块部分配套道路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内道路、排水、照明、景观、给水、电力、城管及治安监控工程等施工图范围内(不含交通安全及交通科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5715 元(含税)。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547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区姚江新区B区块部分配套道路工程施工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投标人须具备自2019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60%及以上(即单项合同金额≥ ****9429 元)的市政道路施工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5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3.1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投标人须具备自2019年7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60%及以上(即单项合同金额≥ ****9429 元)的市政道路施工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5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的媒介
无
5.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洪都路596号
联系人:刘南君
联系电话:0574-****837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鸣柳苑12幢20号1702室
联系人:殷崇珊、董顺杰
联系电话:0574-****9322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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