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人才公寓一期装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二、****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人才公寓一期装修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2、项目地点:宝馨花园22号楼
3、项目规模:人才公寓一期装修改造工程,工程总投资额约1500万元。监理服务费约9.8万元。
4、招标内容:工程范围主要指人才公寓一期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图及招标人书面要求范围中的所有工程监理服务,具体以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纸及书面要求为准。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以及施工准备阶段、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成本、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5、工期:暂定150日历天。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到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理资料移交为止。具体与工程施工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无论何种原因造成工期**的,监理人仍承担业务)。
6、质量标准:合格,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2.1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2.2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的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其他专业的监理人员根据施工实际情况以及招标人要求增加或更换。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人员配备不得低于苏建建管【2017】35号文件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必须常驻现场。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5.1被国家、**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5.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3****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 信用中国 、 信用** 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 信用中国 、 信用** 、 信用** 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5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0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六、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七、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的领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到****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区高旺沟路与204国道交叉口西北第三栋B9号楼7楼西户,联系人:吴女士联系号码:183****7596),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 23日 10:00 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区日月路9号锦都大厦四楼F405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24年 10月23日10:00时。
开标地点:**市**区日月路9号锦都大厦四楼F405室。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183****1888
地址:**省**市**区潘黄街道金航财富大厦11楼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8****8627
地址:**区高旺沟路与204国道交叉口西北第三栋B9号楼7楼西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