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7年度税务服务机构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2027年度税务服务机构(招标编号:****)的评标工作已于2024年10月15日结束。****委员会推荐意见,经招标人确认,现将评标情况公布如下: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18日)
推荐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含税) | 服务范围 | 服务期限 | 质量承诺 | 服务地点 | 项目负责人 | 最终得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安****事务所有限公司 | 每年:300000.00元 三年合计:900000.00元 | ********公司(**通****公司、**清****公司、******公司、****设计院有限公司、**龙腾大酒、****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公司、****集团****公司****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市自来水****公司) | 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年终通过招标人服务评审的再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如中标单位在履约过程中达不到投标时的承诺和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服务合同。具体时间以签订服务合同时间为准。 | 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招标人服务要求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林苹 | 91.84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事务所有限公司 | 每年:240000.00元 三年合计:720000.00元 | 刘雪华 | 89.91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信永中****事务所有限公司 | 每年:260000.00元 三年合计:780000.00元 | 庞永刚 | 85.90 |
被否决投标人 | 云****事务所有限公司 | 否决原因 | 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封面未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签字,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形式评审标准 签字、盖章根据“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签字盖章。”依据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的规定,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云****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不满足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要求,结论为“不通过”,不再进入下一步资格评审。 |
若对评标结果公示信息有异议,须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书面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3)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异议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书面异议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以法人名义异议的,书面异议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并加盖公章的;
(4)异议未在公示期内提出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异议事项应客观、真实。若异议人提供的线索和证明材料经核查不实或者与本招标项目无关的,视为恶意异议行为,招标人将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恶意异议人给予不良信誉记录且不得成为中标人和参与****后续项目招投标活动。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人民西路328号
邮 编:650106
联 系 人:唐家琼
电 话:0871-****4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