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16 15:10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园区****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征求公众意见,兹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园区****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概要:2021年5月13日,****办公厅以浙政办发〔2021〕27号文公布《****园区)名单(2021年版)》,“****园区****开发区)”在列;2024年,****委托编制了《****园区****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囊括原******园区、****开发区等省政府批复区域,细分梅澄区块、南岩塔山区块、大明市区块、拔茅区块和沃洲区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95.87平方公里。
规划产业发展:①大明市区块规划重点发展高端制造、生命健康、信息经济、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形成特色、高端的产业集群;②拔茅区块规划打造智能制造产业集群,重点布局高端装备、智能制造、创新科技等产业业态;③沃洲区块依托万丰航空小镇和轴承制造产业基础,改造升级现有产业,拓宽工业发展渠道,打造航空产业全产业链和智能制造产业集群,重点布局低空经济、智能制造等产业业态;④梅澄区块、南岩塔山区块规划共同打造高端装备、生命健康、数字智造3大特色高端产业集群,用地经济效率有效提升。
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为充分考虑和预防《****园区****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各种影响,****园区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产生的负面效应,切实协调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委托******公司承担《****园区****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省**县**街道三花路2****中心 邮编:312500
联系人:汤工 联系电话:0575-****8939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公司
联系地址:**省**市**区富业巷23号民企大厦1902室 邮编:311200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6****3477
电子邮箱:****@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接受委托→收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综合评价分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审查。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调查规划实施区及其周边的敏感目标及主要环境污染源情况,调查区域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状况及水、气、声、土壤、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以及区域**开发利用情况、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主要环境问题;分析规划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并对此进行预测评价,并通过分析本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与环境承载力等评价规划发展目标、规划布局的合理性,同时提出合理、有效的环保对策和措施或规划优化调整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就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的相关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告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0月30日(1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公众可通过向公告指定地址邮寄信函、发送电子邮件或来电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实施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实施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环境局**分局
通讯地址:**省**县**南村33号 联系电话:0575-****5533
2、单位名称:****生态环境厅
通讯地址:****学院路117号 联系电话:0571-****9067
****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