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公司2024年度雪茄烟叶晾房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市**区夏茂镇儒元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约15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雪茄烟晾房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及施工,主要包含图纸设计、土地平整硬化、管理用房建设、编烟棚建设、给水排水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32元(其中暂列金额4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89619元);
2.5.工期要求:施工工期45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工程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3.7.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公司;
③****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公司。
在开标当日通过“天眼查”网站或“企查查”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企业信息查询结果,****委员会进行复核。若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之间存在上述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相关投标人资格审查均为不合格。
3.7.2、投标人和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无行贿行为记录(记录时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时间为准)。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其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委员会进行复核。若投标人和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7.3、投标人和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委员会进行复核。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7.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存在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行业招标采购禁入期内的情形(在资格审查环节通过**烟草行业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供应商黑名单库确定)。
3.7.5、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
3.7.6、投标人在投标时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7.7、投标人****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选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3.8.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
3.9.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10.投标人投标截止时仍被列入**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3.1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及其主要负责人(拟派出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委员会应当查询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3.12.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1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7日9时00分00秒至2024年11月06日18时00分00秒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包括可以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包含标书费,不包含平台使用费、平台手续费)人民币,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⑦其他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7日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政府网站和**市烟草专卖局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地址:**省**市**区凤岗府北路29-1号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中共******纪检组驻**局工作组
地址:**省**市**区凤岗府北路2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