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硕曲河去学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3338MA62G0WM0X | 建设单位法人:周贵明 |
王继油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省**州**县古学乡比拥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建设地点: | **省****县 |
经度: 纬度: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5-06-08 |
川环审批〔2015〕26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7092 |
385.5 | 运营单位名称:**** |
****3338MA62G0WM0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西弗****公司 |
****0100MA6DG5NB76 | 验收监测单位: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
121********8853130 | 竣工时间:2016-11-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 proid=76940a93734cb4a2fa0bc7fb759650c6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①****电站间隔完善,茨巫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利用现有备用间隔,完善间隔设备连线,不新增隔离开关、断路器等电气设备,不涉及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 ②****电站升压站至茨巫变220kV线路,路径总长约83km,其中三角排列段长约35km,水平排列段长约48km;导线采用单分裂,型号为JL/G1A-500/45;共用杆塔185基,永久占地约2.07hm2。 ③完善配套光缆通信工程,沿线路同塔架设2根24芯光缆,长约83km,光缆型号为OPGW-140、OPGW-100。 | 实际建设情况:①****电站间隔完善,茨巫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利用现有备用间隔,完善间隔设备连线,不新增隔离开关、断路器等电气设备,不涉及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 ②****电站升压站至茨巫变220kV线路,路径总长约79.831km,其中三角排列段长约33.664km,水平排列段长约46.167km;导线采用单分裂,型号为JL/G1A-500/45;共用杆塔144基,永久占地约1.61hm2。 ③完善配套光缆通信工程,沿线路同塔架设2根24芯光缆,长约79.831km,光缆型号为OPGW-140、OPGW-100。按相关规程要求实施后,运行期产生的环境影响较小,故本次不需要对配套光缆通信工程进行验收。 |
路径长度缩短3.169km,杆塔减少41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前期 (一)生态影响 ①线路路径****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避让风景名胜区的风景游赏区、景观保护区和生态保护区。 ②线路路径选择时尽量缩短线路长度,穿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时尽可能缩短线路长度。 ③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掏挖型基础,尽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影响。 ④尽量增加跨越档距,减少塔基数量,塔基位置选择尽可能避让集中林木,减少树木砍伐和植被破坏。 ⑤在通过林木密集区时,尽量通过抬高铁塔减少树木的砍削量。 (二)污染影响 1、电磁影响 1****电站升压站 ①电气设备均安装接地装置; ②对平行导线的相序排列均采用逆相序布置; ③主变采用户内布置,配电装置选用GIS户内布置; ④出线侧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15m。 2)输电线路 ①路径选择时尽可能避让集中居民区; ②线路在与其他电力线路交叉时,其净距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 ③线路在非居民区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为6.5m。 2、噪声 线路路径选择时尽可能避让集中居民区。 二、施工期 (一)生态影响 1、野生植物保护措施 ①划定最小施工范围,在施工红线范围内尽量保留乔木、灌木植株,减小生物量损失,同时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时要考虑高大乔木为灌木层、草本层提供荫蔽,提升植被恢复速度和质量; ②按照林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林地使用许可证、林木采伐证等相关手续。严格按照林业主管部门下发的林地使用许可证规定的占地范围和林木采伐证规定的林木采伐数量进行采伐作业,严禁超范围、超数量采伐林木; ③施工时尽可能避开植物生长期,减少对植物的影响; ④塔材、金具等材料运输到施工现场后应尽快进行组装,减少施工材料临时堆放点对植被的占压; ⑤禁止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带入外来物种,保护原有野生植物物种类型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废弃物,应集中收集装袋,并在结束施工时带出施工区域,不得随意丢弃于施工区域的天然植被中,避免对植被的正常生长发育产生不良影响。 2、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1)兽类 ①严格控制最小施工范围,保护好小型兽类的活动场所; ②对工程废物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尽量避免生活垃圾为鼠类等疫源性兽类提供生活环境,避免疫源性兽类种群爆发; ③施工活动要集中时间快速完成,避开兽类繁殖季节施工; ④禁止偷猎、下夹、设置陷阱的捕杀行为,违者严惩。特别注意对有观赏和食用价值兽类的保护; ⑤施工中尽量控制声源、设置隔音障碍以减少噪声干扰。通过减少施工震动、敲打撞击和禁止施工车辆在保护区鸣笛等措施避免对野生动物产生惊扰。 2)鸟类 ①尽量减少施工对鸟类栖息环境的破坏,极力保留临时占地内的乔木、灌木草本条件允许时边施工边进行植被快速恢复,缩短施工裸露面; ②应加强水土保持,促进临时占地区植物群落的恢复,为鸟类提供良好的栖息、活动环境。 3)两栖类、爬行类 ①严防燃油及油污、废水泄漏对土壤环境造成污染;对工程废物进行快速处理,及时运出保护区妥善处理,防止遗留物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止对两栖爬行动物本身及栖息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②早晚施工注意避免对两栖动物造成碾压危害,冬春季节施工发现冬眠的蛇及两栖动物,严禁捕捉,并安全移至远离工区的相似生境中。 4)鱼类 ①加强对油料、燃料等重污染物质的安全责任制管理,严控泄漏事故对河流水质及鱼类产生影响; ②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严禁施工人员的捕鱼、毒鱼、炸鱼行为造成鱼类**量减少。 3、跨越河流时保护措施 ①合理选择架线位置,采取一档跨越,不在水中立塔,塔基位置应尽可能远离河岸,减少塔基对河流的影响; ②施工人员不得在靠近河流等水体附近搭建临时施工生活设施,严禁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入河流,影响河流水质; ③在河流附近塔基施工时应设置土石方临时堆放场,先将塔基挖方堆放在临时场再将其回填,少量余方堆放在塔基下夯实,禁止土石方下河; ④施工结束后应避免留下难以降解的物质。 4、生态敏感区保护措施 ①****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搅拌站、构件预制厂、材料堆放场等; ②****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内设置紧线场,材料运输采用人抬方式,尽量利用现有乡间道路,不**施工便道; ③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内尽量减少塔基基础开挖量,减小开挖深度,降低土壤扰动,塔基挖填方实行就地平衡,不设置弃土场;同时尽量减少塔基施工临时占地面积,集中在塔基边界的小范围内,减少植被破坏和风景损伤; ④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内塔基基础施工禁止爆破作业; ⑤塔基基础开挖**行表土剥离,并对剥离的表土进行养护,待施工结束后用于覆土绿化; ⑥禁止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将外来物种带入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保护原有生态环境; ⑦建设单位在实施时,应按“三同时”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过程环境监理工作; ⑧线路****自然保护区和太**省级风景名胜区时应采用飞艇架线技术减小架线对生态敏感区的影响; 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架线施工应集中力量在规定的施工时间内完工,以减少保护区受干扰的时间; ⑩施工单位应积极贯彻《森林防火条例》,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做好施工人员吸烟以及其他生活和生产用火的火源管理。 ****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需采取如下措施: ①建设单位在施工****中学习《****自然保护区条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保护区的相关环保规定,并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 ②加强《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的知识及保护的意义的宣传和教育,保护野生动物尤其是林麝、马麝、岩羊等珍稀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 ③禁止施工现场人员非法狩猎、诱捕、毒杀珍稀野生动物,有效控制其他威胁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 ④增强施工现场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严禁猎捕保护鸟类; ⑤若施工活动中遇到珍稀野生动物进入施工区或邻近区域,应立即停止所有施工活动,待珍稀动物自行离开施工区后方可恢复施工,若动物不自行离开需汇报野生动物保护机构; ⑥禁止**施工便道和紧线场,减少对保护区内生态环境的干扰,避免生态系统内部食物链及能量流动通道受到破坏; ⑦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的施工废物进行清理,并进行土地整治,将剥离的表土回铺进行植被恢复,且植被恢复采用保护区内的物种,如白刺花、对节刺、小马鞍羊蹄甲等; 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减小夜间施工噪声对夜行性兽类的影响; ⑨施工人员应尽量规范施工污染物排放行为,严禁污废水、固废等污染物直接排入硕曲河、定曲河水域及滩涂,减少对水体水质的影响以及对两栖类、爬行类栖息生境的破坏,尽量不影**体中保护鱼类的巡游、产卵等活动; ⑩禁止施工现场人员捕鱼、毒鱼、炸鱼等影响保护鱼类**量的活动。 针对太**省级风景名胜区景观和视觉影响等方面需采取如下措施: ①建设单位在施工****中学习《风景名胜区条例》、《**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相关规定,并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施工单位应设置专(兼)职人员进行施工管理,确保线路沿线植被、景观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恢复; ②****风景区****电站进站道路在山腰走线,与风景区主要游赏公路之间的垂直高差控制在30m以上,使线路位于游客视线范围之外; ③****风景区内**施工便道和紧线场,且尽量缩小塔基施工临时占地,降低风景区斑块的裸露程度; ④风景区内临时占地植被恢复应与区域整体植被结构、景观效应相一致,避免冲突; ⑤施工时间最好安排在旅游淡季,并且要保持车辆的外观整洁,运输时要用防风、遮雨蓬遮盖; ⑥施工工地要搭建临时围栏,并因地制宜加以美化,与周边景观相协调; ⑦施工期应有****建设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理和监督,不在靠近道路或靠近景点的区域设置临时施工场地,避免对景观产生影响; ⑧施工期禁止施工人员将施工车辆停放于景点入口、游赏道路、景点停车场等处,减小对景观和游客游赏的影响。 (二)污染影响 1、大气污染物 在大风和干燥天气条件下对施工区域洒水降尘。 2、水污染物 利用附近居民既有设施收集后用作农肥。 3、固体废弃物 经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处置。 4、噪声 施工点分散,施工活动集中在昼间。 三、运营期 (一)生态影响 ①对塔基处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 ②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 ③加强用火管理,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火种,以免引发火灾,破坏植被; ④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外来物种; ⑤在线路巡视时应留意电晕发生相对频繁的输电线路段,及时联系工程建设方进行线路维护,保证在此附近活动的动物安全; ⑥线路运行维护和检修人员在进行维护检修工作时,尽量不要影响区域内的动植物,不要攀折植物枝条,不要高声喧哗,以免影响动植物正常的生长和活动; ⑦对项目临时占地区域的植被、迹地恢复应考虑连续性,与当地背景景观融为一体,维持风景区功能与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二)污染影响 1、电磁环境 ①在非居民区,本线路三角排列段、水平排列段需分别将边导线外4.5m、3.5m设置为电磁环境影响防护距离,在电磁环境影响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民房等敏感性建(构)筑物; ②在居民区,本线路三角排列段、水平排列段需分别将导线对地高度抬升至8.5m、8.0m以上。 | 实际建设情况:一、前期 (一)生态影响 已落实。 ①根据现场调查,线路避让****自然保护区,仅穿越太**风景名胜区,线路已避让风景游赏区、景观保护区和生态保护区; ②线路己尽可能缩短穿越太**风景名胜区的长度,穿越太**风景名胜区线路长度减少6.3km; ③线路根据地形条件采用了高低腿铁塔(见图1),减少了土地占用、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影响; ④已尽量增加跨越档距,减少塔基数量,塔基位置尽量避让集中林区; ⑤线路塔基避让了密集林区,塔基主要选择在荒草地和植被稀疏地,减少了林木砍伐。 (二)污染影响 已落实。 1、电磁影响 根据本项目《****电站-茨巫变220千伏线路**工程竣工图设计》,结合现场调查,本项目采取了以下措施: 1****电站升压站 ①根据现场调查,电气设备均安装了接地装置; ②根据现场调查,平行导线均已采用逆相序布置; ③根据现场调查,主****水电站主厂房北侧地下12层,配电装置选用GIS户内布置主厂房西北侧地面; ④根据平断面定位图,出线侧导线对地高度约22m。 2)输电线路 ①路径选择时已尽可能避让集中居民区,居民敏感目标减少3处; ②根据设计文件线路与其他电力线路净距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③根据平断面定位图,线路在非居民区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不低于6.5m。 2、噪声 根据现场调查,路径已避让集中居民区。 二、施工期 (一)生态影响 已落实。 1、野生植物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间划定了施工红线,施工活动限制在施工红线范围内,未发现施工红线外植被破坏痕迹; ②根据现场调查,已办理林地使用许可证、林木采伐证等相关手续,未发现超范围、超数量采伐林木现象; ③施工期已避开植物生长期; ④材料运输到现场后及时组装,减少对植被的占压,施工期对植物生长没有带来显著影响; ⑤根据现场调查,施工过程中未带入外来物种,线路施工完成后已进行施工清理,现场未发现施工痕迹,施工临时占地处植被已恢复(见图2),未发现外来物种。 2、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1)兽类 ①施工期间划定了施工红线,控制在最小施工范围内进行施工; ②已对工程废物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进行彻底清理,未见发生疫源性兽类种群爆发; ③施工已避开兽类繁殖季节施工; ④施工期间未发生偷猎、下夹、设置陷阱的捕杀行为; ⑤施工采取了采用低噪声设备、禁止鸣笛等措施,尽量避免噪声干扰。 2)鸟类 ①施工期间采取边施工边进行植被快速恢复,缩短施工裸露面; ②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临时占地植被恢复。 3)两栖类、爬行类 ①施工期间对施工机具采取铺垫防水布、吸油毡等措施,未对土壤环境造成污染;产生的工程废物均及时运出保护区进行妥善处理,未对环境造成污染; ②施工期未发生两栖动物碾压、捕捉行为。 4)鱼类 ①施工期未发生油料、燃料等重污染物质泄漏事故,现场调查未见施工对河流水质及鱼类产生影响; ②施工期未发生捕鱼、毒鱼、炸鱼等行为。 3、跨越河流时保护措施 ①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线路在跨越硕曲河、定曲河时均采取一档跨越,未在水中立塔(见图3); ②施工期间未在靠近河流附近搭建临时施工生活设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简易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均排入沿线居民房既有设施,生活垃圾经施工场地布设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均未排入河流; ③根据现场调查,未发现土石方下河; ④根据现场调查,未发现留下难以降解的物质。 4、生态敏感区保护措施 ①根据现场调查,****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搅拌站、构件预制厂、材料堆放场、紧线场等; ②根据走访施工单位,施工期间材料运输均采用人抬方式,施工道路利用现有乡间道路,未**施工便道; ③根据设计文件,****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内塔基数量41基,减少基础开挖量、开挖深度,未设置弃土场;同时塔基施工集中在塔基边界的小范围内进行; ④根据走访施工单位,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内塔基基础施工未进行爆破作业; ⑤根据走访施工单位,塔基基础开挖前已进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按序回填; ⑥根据现场调查,未发现外来物种; ⑦建设单位在实施时,已按“三同时”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过程环境监理工作; ⑧线路未****自然保护区,跨越太**省级风景名胜区时采取无人机架线技术完成导线架设; ⑨根据走访施工单位,架线施工均集中在规定的施工时间内完工; ⑩根据施工资料,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已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做好施工人员吸烟以及其他生活和生产用火的火源管理。 ****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需采取如下措施: ①建设单位在施工前****中学习《****自然保护区条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保护区的相关环保规定,并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未见施工人员进入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行为; ②已加强《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的知识及保护的意义的宣传和教育; ③根据现场调查,未见施工人员非法狩猎、诱捕、毒杀珍稀野生动物的行为; ④未见猎捕保护鸟类的行为; ⑤根据走访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未见珍稀野生动物进入施工区或邻近区域的现象; ⑥根据现场调查,保护区内未布置施工便道和紧线场; ⑦根据现场调查,临时占地区域未见施工废物遗留,土地整治良好,剥离的表土已回铺进行植被恢复; ⑧根据走访施工单位,未在夜间进行施工活动; ⑨施工废水经沉淀池简易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均排入沿线居民房既有设施,未排入硕曲河、定曲河水域及滩涂; ⑩未见施工现场人员捕鱼、毒鱼、炸鱼等行为。 由****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后范围缩小,本项目已未在保护区规划范围内,但前期位于保护区内部分均已按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措施。 针对太**省级风景名胜区景观和视觉影响等方面需采取如下措施: ①建设单位在施工前****中学习《风景名胜区条例》、《**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相关规定,并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施工单位已设置专(兼)职人员进行施工管理,确保线路沿线植被、景观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恢复; ②****风景区****电站进站道路在山腰走线,与风景区主要游赏公路之间的垂直高差控制在30m以上,使线路位于游客视线范围之外; ③根据现场调查,风景区内未见**施工便道和紧线场,且已尽量缩小塔基施工临时占地,降低风景区斑块的裸露程度; ④风景区内临时占地植被恢复应与区域整体植被结构、景观效应一致; ⑤风景区内施工选择在旅游淡季进行,并且车辆运输时采用防风、遮雨蓬遮盖; ⑥根据现场调查,风景区内施工工地搭建临时围栏; ⑦根据现场调查,施工期未在靠近道路或靠近景点的区域设置临时施工场地,避免对景观产生影响; ⑧根据现场调查,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未将施工车辆停放于景点入口、游赏道路、景点停车场等处。 (二)污染影响 已落实。 1、大气污染物 在大风和干燥天气条件下对施工区域洒水降尘。 2、水污染物 利用附近居民既有设施收集后用作农肥。 3、固体废物 经施工场地布置的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处置。 4、声环境 施工点分散,施工活动集中在昼间进行。 三、运营期 (一)生态影响 已落实。 ①对塔基处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 ②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未进行砍伐; ③加强用火管理,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在线路巡视时未带入火种,未见引发火灾、破坏植被情况; ④未见外来物种; ⑤在线路巡视时留意电晕发生相对频繁的输电线路段,及时联系工程建设方进行线路维护; ⑥线路运行维护和检修人员在进行维护检修工作时,未影响区域内的动植物,未攀折植物枝条,未高声喧哗; ⑦对项目临时占地区域的植被、迹地恢复与当地背景景观融为一体,维持风景区功能与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二)污染影响 已落实。 1、电磁环境 ①在非居民区,本线路边导线外4.5m、3.5m电磁环境影响防护距离范围内未**民房等敏感性建(构)筑物; ②在居民区,本线路三角排列段、水平排列段导线对地高度分别不低于8.5m、8.0m以上。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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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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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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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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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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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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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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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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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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