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标的名称 | 转让股权比例 | 转让底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 | **润****公司51%股权 | 51% | 163.47 | 50 |
2.交易条件
2.1挂牌日期: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10月21日17:00(**时间)
2.2价款支付:一次性支付
2.3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自行调查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资产状况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提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详细了解,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2.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中****公司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鄂中兴财审【2023】088号)及****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鄂同致评报字【2023】051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2.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5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缴****公司指定账户。 3.受让方须同****公司在收到标的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标的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转让方提出:(1)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2)交易双方办理产权交易及变更登记手续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费用及****公司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等),均由交易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3)本次转让的股权不存在质押、抵押及其他形式担保,****法院采取查封冻结措施或存在其他有碍股权转让的情况;(4)本次股权转让涉及标的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下,标的原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5)本次转让标的企业中涉及的各项资质,****公司享有。
3.处置方案
3.1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4.受让方资格条件
4.1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为正常经营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5.保证金交纳规则
5.1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50万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5.3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6.转让方信息
6.1转让方名称:****
7.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龙 邹夏
联系电话:0724-****268
联系地址:**市**区金虾路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