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盖尾镇琼峰村横头厝李金荣、李耀其屋后高陡边坡简易治理工程(二次招标)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现邀请******公司,******公司,****研究院三家公司参与本工程招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县盖尾镇;
2) 工程建设规模:约人民币43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按图纸并结合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
4) 工期要求:总工期: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乙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岩土(土木)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以建造师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上的所****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原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6) 投标人须是接收到招标人开具邀请函的企业;
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非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可随身携带邀请函原件、介绍信原件及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7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直接到********公司获取招标文件、预算审核书等材料。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仟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7条款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28日09时30****人民政府会议室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民政府网布招标公告。
9.公告其他说明: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 地址:**县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180****9059 电话:133****8159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