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公司****中心用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示范区发展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02-410354-04-05-779864)(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302-410354-04-05-779864),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伊滨建招2024-047,项目编号:****。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公司****中心用房项目施工,位于****示范区兰台路与提驾庄街西南角,本项目施工总投资为 ****3171.82 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答疑(若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2.3招标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7亩,总建筑面积约6288平方米(其中地上5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21.55m,框架结构,****中心用房、室外工程、门卫等。 2.4最高投标限价:****3171.82元 2.5计划工期:39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政府采购工程:□是,****政府采购政策;√否。 2.8其他:(1)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3)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4)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 达标生产,做到“七个 100% ,八个必须 ”。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非园林绿化工程)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3.2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自2021-06-01以来□承接过/√完成过自 2021 年 06月 0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 18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建设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须附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中标公告截图、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须同时附所提供业绩合同发票(发票金额不限)扫描件,发票扫描件后****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n/)查验的发票结果截图,“一发票一截图”,未按要求提供对应发票查验结果截图的发票不予认可;未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业绩。 3.3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岗项目;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人数****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适用于非园林绿化工程)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4.1被列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 3.4.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4.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4.4投标所需资质在**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态栏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等异常情况; 3.4.5其他要求:(1)根据《**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九章),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cn),点击“http://61.****.189/tpbidder”进入“**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10月16日 至2024年10月23日24:00,登****交易中心网站,点击“http://61.****.189/tpbidder”,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06日09时35分 (**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五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61.****.189/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开元大道259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9-****7701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广场D座1205室
联 系 人:陈娟
电 话:150****1213
监管部门:****示范区****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7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