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春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县级应急成品粮油代储资格认定 的邀约函
****关于申请县级应急成品粮油代储资格认定 的邀约函
2024-10-16 16:10
尊敬的各粮食加工企业、经营户:
根据《****改革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永发改〔2022)17号)文件,我司决定对400吨应急大米及100吨应急食用油进行代储资格认定,并向**地区内公开招投标确定代储代轮换**对象。现恳邀符合条件的单位根据自身实力积极主动申请,如实填写《**县应急储备成品粮油代储资格审批表》(附件)。具体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申请认定。
一、基本情况
1.储备规模:应急大米400吨,应急食用油100吨
2.**方式:代储代轮换(先进行代储资格认定)。
3.**数量:在代储户认筹数量范围内通过公开招投标,
按中标的具体标的数量确定。
4.质量标准:国标二级晚籼米。国标一级食用油
5.交货及存放地点:代储户仓库(应急大米代储仓库需设在**区域)
二、申请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5日17:30前,将《**县应急储备成品
粮油代储资格审批表》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交到**县**镇金龙街135号(**县粮食大厦三楼储粮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林先生,电话:0595-****7716
附件:**县应急储备成品粮油代储资格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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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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