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4965号】郏县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郏县2024年度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潜在投标人须在**市公共**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1日09时0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 | |||||||||||||||
2、项目名称:******2024****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648,390.43元 | |||||||||||||||
最高限价:648390.43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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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建设内容:本工程为******2024****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茨芭镇上丁村道路工程,渣园乡寺街村道路工程,薛店镇吕沟村照明工程,黄道镇门沟村道路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2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5.5质量要求:合格。 | |||||||||||||||
6、合同履行期限:伴随整个合同周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在磋商和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未发生过重**全生产事故(提供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项目经理本人签字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3.6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8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0月17日 至 2024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潜在投标人须在**市公共**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 | |||||||||||||||
3.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cn)“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cn/tzgg/10814.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09时00分(**时间) | |||||||||||||||
2.地点:****交易中心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11月11日09时00分(**时间) | |||||||||||||||
2.地点:****交易中心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次开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中《**市公共**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 2、监督单位:**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921046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5-****805 3、本公告已同步至“****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地址:**郏景**段 | |||||||||||||||
联系人:代先生 | |||||||||||||||
联系方式:0375-****59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 | |||||||||||||||
地址:****区**路******住建局三楼 | |||||||||||||||
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175****266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175****2661/138****7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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