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
你局报来的《**县2025年拥里、大甲、更坡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稿)》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壮族自治区****设计研究院《关于提交**县2025年拥里、大甲、更坡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技术审查复核意见的函》(河水设技审〔2024〕42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小流域水土流失面积较大,水土流失严重,需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措施区域较多。通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可有效改善小流域内生态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结构,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这对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二、 建设规模和内容
基本同意项目总体布局,本项目治理水土流失总面积28.50km2,拥里项目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74km2,大甲项目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94km2,更坡项目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82km2、。
主要建设内容为:
(1)拥里项目区:实施封育治理16.74km2,配套样式封禁治理标志碑1座,封育治理宣传牌10块;排洪沟190m,排水管涵2座,修复渠道386m,警示墩350个,河道治理总长2551m,**护岸总长3313m,其中:格宾笼护岸125m,C15砼重力式挡墙护岸3113m,C15砼仰斜式护岸75m;草皮护坡6910m2,绿植3342株;排洪沟治理190m;波形梁护栏1000m,人行便桥3座,下河步级15座,太阳能路灯130套,**生产路350m,**花槽65m。
(2)大甲项目区:实施封育治理4.94km2,配套样式封禁治理标志碑1座,封育治理宣传牌5块;河道治理总长1648m,**护岸总长1933m,其中,格宾笼护岸220m,C15砼重力式挡墙护岸1559m,C15砼仰斜式护岸154m,草皮护坡4438m2,绿植1647株,波形梁护栏500m,人行便桥4座,下河步级4座,太阳能路灯30套,**生产路445m,修复渠道30m,排水管涵3座,警示墩1490个。
(3)更坡项目区:实施封育治理6.82km2,配套样式封禁治理标志碑1座,封育治理宣传牌7块。
基本同意工程的施工总布置和工程施工方法。基本同意施工总工期,当年完成项目施工。项目实施前,应按自然**部门、林业部门等相关部门要求做好建设用地等手续,项目实施后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三、 投资概算
基本同意工程投资概算的编制依据、原则和采用的定额,经初步核算,工程总投资1401.2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1094.53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49.21万元,临时工程37.30万元,独立费用179.44万元,基本预备费40.81万元。单位治理面积投资额为49.17万元/km2。
本项目由拥里项目区、大甲项目区、更坡项目区组成,各项目区投资如下:
(1)拥里项目区:工程总投资781.3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612.29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26.33万元,临时工程19.89万元,独立费用100.05万元,基本预备费22.75万元。
(2)大甲项目区:工程总投资594.9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461.15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22.88万元,临时工程17.41万元,独立费用76.19万元,基本预备费17.33万元。
(3)更坡项目区:工程总投资25.0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21.09万元,临时工程0.00万元,独立费用3.20万元,基本预备费0.73万元。
请据此批复落实建设条件,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工程管理。项目开工后,将工程建设进度及有关问题及时上报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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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