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46.61 | 0.9 | 1 |
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46.61万元。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且必须与原件一致)。
注:上述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一)竞争性谈判邀请书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二)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期限:
1.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1日投标****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或到比选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2.本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人民政府网站关于本比选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三)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会议室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时间9:30至10:00
(五)评审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2日**时间10:00
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3.银行转账或电汇保证金递交账户
****银行转账方式递交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以下采购人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字样(项目名称可简写),具体到账时间以采购人账户到账时间为准,****银行转账(电汇)时,****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时间10:00。
户 名:**市捷晟****公司****公司
帐 号:310********00116390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注:(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
投标保证金未从基本账户转入的,****小组作无效谈判处理。
转账时应备注:“xx公司xxx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简写:虎峰卫生院综合楼室内护墙板改造)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取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递交的,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采取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递交的,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人民政府网(https://www.****.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十)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187****6352
地 址:**市**区虎峰镇虎天街5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樊老师
电 话:152****3726
地 址:**市**区**街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