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县2024年度第2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2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10-16 16:43 至 2024-10-31 16:43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14074.40 | |||
地块规划用途 | 居住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县象城街东侧、北河村西北侧 | |||
经度 | 114.768938 | 纬度 | 37.342240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9-18 至 2024-10-16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单位联系人 | 张敬埔 | 单位联系电话 | 153****3850 | ||
样品检测单位 | ||||||
易景检测****公司 | ||||||
钻探单位名称 | ||||||
******公司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胡永泊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1****2516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郑少娟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6****1322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市**县**镇柴荣街136号 | |||||
报告主要结论 | **县2024年度第2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2号地块位于**市**县象城街东侧、北河村西北侧,地块面积 14074.4 平方米,中心坐标为:东经114.768938°、北纬37.342240°,地块四至范围:东侧为南甫村地、西侧为韵舟世纪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和世纪城小区、南侧为北和村和南甫村地、北侧为南甫村和南甫村地。项目地块2012年之前为耕地;地块西部中间工地板房自2022年存在至今,地块西**工地板房存在于2014年至2022年,地块东北部堆土自2022年存在至今;其余区域2012年至今为空地。 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阶段共布设10个土壤采样点位,共采集了35个样品(含4个平行样),样品由易景检测****公司进行检测。 2024年9月21日至2024年9月22日进行土壤样品采集,本次钻探工作由******公司人员配合完成,现场土壤采样工作由易景检测****公司采样人员配合进行,采样过程严格按照取样规范进行操作,土壤样品采集、记录、****实验室分析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 根据土壤检测结果,回填土验证性检测样品检出项有汞、砷、铜、铅、镉、镍、pH、石油烃(C10~C40)。检出值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其余均未检出。 综上所述,地块内土壤检测结果无污染,因此分析认为本地块不是污染地块,不会对人体造成健康风险,根据地块调查程序,本地块不再需要进一步的详细采样分析,本地块的调查工作就此结束。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本地块所有土壤点位检出污染物的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一类用地的标准限值要求,本地块不是污染地块,不会对人体造成健康风险,根据地块调查程序,本地块不再需要进一步的详细采样分析,符合土地流转需求,可以根据地块规划进行开发利用。 本次调查检测结果无异常数值,根据调查结果分析确认本地块不存在健康风险,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第一类用地标准,从环保角度,对该地块开发利用过程中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地块现场管理,防止外来污染源进入对项目地块土壤造成污染; (2)随时关注周围地块的变化,防止周边地块对本地块造成污染。 (3)在未来施工过程中,加强生活垃圾管理,严禁随意堆放生活垃圾。 (4)在未来施工建设时,企业应注意安全文明施工,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加强工程建设的施工质量控制,做好现状维护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