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示范区建设五周年先行探路看汾湖”**日报宣传**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科技城培源路2号微系统园2号楼105-9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示范区建设五周年先行探路看汾湖”**日报宣传**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拟依托全媒体平台优势推出更多深度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多维度、立体化展****示范区建设最前列的新气象新成效。1、一篇重点报道(1)篇幅不少于3000字2、一组深度报道(4)拟发4篇深度报道,每篇2000字左右,新媒体同步刊发3、一场采风活动4、系列新媒体宣传(N)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以采购方要求为准)
服务标准:按采购单位要求。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次采购要求依托《**日报》、“交汇点”等全媒体平台优势,充分运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协同联动的方式,达到最优的传播效果。“交汇点”新闻客户端作为省内最权威的新闻服务网络平台,权威、快速、多元视角,能全天候报道各类新闻资讯考虑到采购项目时间紧迫,以及上述因素,本采购项目必须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俞建英、吴菊明、姜妍杉。
六、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按照预算金额的如下比例进行计算:即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以1.1%,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肆仟按肆仟计算)。
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黎里镇芦莘大道1118号
联系人:潘若斐
联系方式:0512-****5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交通路3236号
联系方式:0512-****3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燕宏、戴亚丽
电 话:0512-****3868
十、附件
无
汾****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