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通信楼建筑消防系统改造EPC项目公开招标(二次)(项目编号:****)于2024年10月10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4日。第一中****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联合体)于2024年10月12日向我单位发出放弃中标声明函,因此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3确定中标人的特殊情形,在签订合同之前,中标人放弃中标,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在第一中****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联合体)放弃中标资格的情况下,****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据排名现变更为: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1) 单位名称:****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司(联合体)
(2) 投标报价:工程设计费折扣报价(%):75;建设工程费折扣报价(%):77
(3) 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 工期:合同总工期120个日历天(其**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90个日历天)
(5) 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10月09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7名。本项目共5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司(联合体)综合排名第2
(6)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张琼,一级注册建筑师,202****0695;设计负责人:郑雪松,一级注册建筑师,201****0407;施工负责人:姚智宏,一级注册建造师,豫141********21208;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豫**B(2023)****038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A****00889-6/1;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D****56378;安全生产许可证,(豫)JZ安许证字〔2016〕013739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公司(联合体)
(2)投标报价:工程设计费折扣报价(%):84;建设工程费折扣报价(%):94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工期:合同总工期120个日历天(其**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90个日历天)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10月09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7名。本项目共5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公司(联合体)综合排名第3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朱咏梅,一级注册建筑师,201****1133;设计负责人:苏晓华,一级注册建筑师,201****2207;施工负责人:萧用森,一级注册建造师,粤144********0327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粤**B(2023)****642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A****34801;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D****07876;安全生产许可证,(粤)JZ安许证字[2023]000333
(二)否决投标情况:
中科华创****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联合体)提供的施工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予通过初步评审。
公示期: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1日,共5天。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兰,189****8003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老师,0871-****7420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