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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关于**县****公司危废仓库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来环审〔2024〕152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9日 |
**县****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县****公司危废仓库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 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属改建,项目代码为****,位于**市**县**镇**路(**镇**工业片区内),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09°38′36.726″,北纬23°35′12.408″。项目总用地面积2100m2,主要建设一座危险废物贮存仓库,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容纳危险废物12000吨,项目不涉及危险废物的处置与加工再利用,****公司危废经营许可证的许可量。
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为85万元(占总投资的56.7%)。
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我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做好扬尘防护工作,建筑材料的堆场定点集中,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建筑垃圾及拆除的原有设施应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扬尘污染;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度和颗粒物排放。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集中收集到沉淀池中,经沉淀后将上清液循环使用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放依托厂区现有三级化粪池预处****处理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严格操作规程,加强施工机械管理,采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项目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叉车控制车速,加强运行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原有硫酸锌车间****公司上门回收;生活垃圾采取袋装收集后,由当地环卫人员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危废原料包装袋投入次氧化锌生产线焚烧,不贮存。废扫帚、废抹布等废劳保用品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临时贮存场所和固废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有关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收集、贮存和清运。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并到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六)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
三、项目生产时,建设单位实施环境监测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生态环境局。项目投产前,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最新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将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做到按证排污。项目建成后须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正常生产。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机关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机关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如应满足自然**、应急管理、人防、园林、交通、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卫健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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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