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PPD原液车间改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9817358 | 建设单位法人:田家伦 |
刘春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开发区雁栖北三街17 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TB-PPD原液车间改建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7-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761-C2761-生物药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市**区 ****经济开发区雁栖北三街17 号 |
经度:116.****8944 纬度: 40.****941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2-29 |
怀环审字〔2024〕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8-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9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1********981735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环瑞德****公司 |
911********2266877 | 验收监测单位:**中科丽景****公司 |
****0302MA00DW5W92 | 竣工时间:2024-07-1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912DYC4j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蛋白质类原液冻干品6200支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蛋白质类原液冻干品6200支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菌种复苏—扩增—收获、杀菌—三氯乙酸沉淀—硫酸铵沉淀—纯化—透析—除菌过滤—分装—冻干—封口—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菌种复苏—扩增—收获、杀菌—三氯乙酸沉淀—硫酸铵沉淀—纯化—透析—除菌过滤—分装—冻干—封口—产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采取有效抑尘措施控制扬尘污染,施工机械、机动车辆应选用低能耗、排放达标的机械和车辆。运营****处理站废气排放执行**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相关标准要求。 (二)生产****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再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北排京怀****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排放执行**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相关标准要求。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控制噪声污染。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标准要求。 (四)项目施工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项目车间配液、消毒废气经碱性吸附剂+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氨、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表3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Ⅱ时段排放限值。 ****处理站废气经石墨烯高能离子-UV光解除臭机处理后,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表3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Ⅱ时段排放限值。 (2)废水 项目污水总排口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3)噪声 项目厂界东、南、北侧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厂界西侧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 项目反渗透滤芯和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由厂区回收,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本次验收暂不产生污泥;涉及生物活性的废滤芯、废膜包、废层析填料经过高温高压灭活处理后,同其他危险废物一起,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进行处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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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150m3/d) | 《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 本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水和灭菌冷凝水经高温高压灭活后,与设备清洗废水车间清洗废水、制水浓水、洗衣废水等通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150m3/d)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北排京怀****公司****处理厂)处理。 | 项目污水总排口总磷、氨氮、SS、全盐量、动植物油类、COD、氯化物、BOD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氯、硫酸盐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2.54mg/L、28.1mg/L、64mg/L、787mg/L、1.43mg/L、268mg/L、142mg/L、103mg/L、0.24mg/L、3.95mg/L、30.4mg/L,pH值范围为7.4~7.5,粪大肠菌群未检出,均满足《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表3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Ⅱ时段排放限值。 | 项目车间消毒废气、配液废气经车间排风管道、负压称量罩收集,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根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 项目车间配液、消毒废气(DA008)经处理后,氨、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2.52mg/m3、0.67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014kg/h、0.0037kg/h,硫酸雾未检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表3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Ⅱ时段排放限值。 | |
2 | 石墨烯高能离子-UV 光解除臭机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表3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Ⅱ时段排放限值。 | 污水处理站臭气密闭收集经1套“石墨烯高能离子-UV 光解除臭机”(处理风量:1000m3/h)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7)排放。 | ****处理站废气(DA007)经处理后,氨、硫化氢的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3.85mg/m3、0.075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0052kg/h、0.0001kg/h,臭气浓度最大排放速率为269(无量纲),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表3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Ⅱ时段排放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振、墙体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4类标准。 |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灭菌柜、离心机、风机、蒸汽发生器、空压机等。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安装隔声罩等降噪措施。 | 项目东、南、北厂界环境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4dB(A),夜间最大值为44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西厂界环境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4dB(A),夜间最大值为43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施工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转移、处置。 | 项目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滤芯、废活性炭、失效的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暂不产生;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清运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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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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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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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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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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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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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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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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