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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关于****广投****公司电解铝节能降耗及智能化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发文字号:来环审〔2024〕157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9日 |
****广投****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广投****公司电解铝节能降耗及智能化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属改建,项目代码:****,位于******工业园****广投****公司内,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08°56'23.685",北纬23°31'42.563"。本项目对原有二期工程60台420kA电解槽节能降耗改造提升,利用最新的电解技术对电解槽内衬、母线配置、上部结构等进行优选优配技改升级,达到铝液综合交流电耗每吨13300千瓦时(不含脱硫电耗)目标,实现国家对铝行业越来越严格的节能降耗要求。同时通过对电解生产系统节能控制、一期工程氧化铝输送系统、二期工程电解质返回料输送系统、组装车间效率提升、全厂自动化信息化控制系统等进行改造,打造绿色、节能低碳、****工厂。环保设施主要有电解烟气净化系统、布袋除尘器、****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库等。
项目总投资237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4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50%。
(二)规划符合性
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我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场地设置统一围挡,禁止高空抛撒建筑垃圾;工地裸露地面采取覆盖、洒水等抑尘措施;施工场地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道路保持一定湿度;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整现场、清运残土和垃圾。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处理站处理后排入综合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方式,尽量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夜间不进行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重点设备采用减振防振措施,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要求。施工危险废物大修渣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交由具备大修渣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电解质均送至1#阳极组装车间电解质破碎系统进行处理后,经电解质返回料输送系统送至渣壳仓内,作为换极时的阳极覆盖料用;残阳极炭块经自动残极压脱机压脱后,外售生产厂家利用;残留的铝液回收后直接返回电解槽反应;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各类工程施工所产生的余土、余渣及其他废弃物,在固定地点统一收集,并分类放置,可回收利用的则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照规定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化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垃圾桶收集,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落实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有原料输送系统和阳极组装生产系统废气。一期工程氧化铝输送系统废气配套4套布袋除尘设施,除尘后经由4个21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29-DA032)。二期工程电解质返回料卸****设备处理后的废气通过3个21m高排气筒排放(DA033、DA034、DA035)。阳极组装车间电解质清理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21m高排气筒排放(DA036)。确保运营期项目电解烟气、氧化铝和氟化盐贮运、电解质破碎等有组织排放执行《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落实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不新增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至综合池,再送回厂区内初期雨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合格后,泵入厂区生产供水管网使用。循环冷却水系统冷却水全部循环回用,不外排。
(四)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制定相关操作规程,做好对生产、装卸过程中的管理,对原料、成品的搬运、装卸做到轻拿轻放,尽量减少瞬时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优先选用先进的低噪音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音;在设备安装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震措施;日常生产需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对其主要磨损部位要及时添加润滑油,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音现象。确保项目运营期四周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残阳极炭块、污水处理站污泥、除尘灰、生活垃圾等。残阳极炭块外售阳极生产厂家,污水处理站污泥定****填埋场填埋,除尘灰返回各自生产系统使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电解槽大修渣、炭渣、废矿物油等。电解槽大修渣排出后暂存至电解槽大修渣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转移和处置;炭渣、废矿物油分类暂存在现有危废暂存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转移和处置。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并到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七)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
三、项目生产时,建设单位实施环境监测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生态环境局。项目投产前,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最新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将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做到按证排污。项目建成后须按有关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机关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机关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应满足自然**、应急管理、人防、园林、交通、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卫健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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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