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公告
**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公告
日期: 2024-10-16 11:02
征收土地公告
京(门)政地征〔2024〕9号
****实施的**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24〕101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24年9月18日起,到2024年10月8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
土地用途:U12供电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荒草地,南至达洪路,西至种植园,北至种植园。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镇下**村集体土地0.6821公顷(10.23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地面积(公顷) | 征地面积(亩) |
种植园用地 | 0.1856 | 2.78 |
林地 | 0.1303 | 1.95 |
草地 | 0.3172 | 4.76 |
工矿用地 | 0.0490 | 0.74 |
合计 | 0.6821 | 10.23 |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该项目用地位于本区Ⅰ区片,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18万元/亩,总计184.2万元。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比例为9:1,即土地补偿费165.78万元,安置补助费18.42万元。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时,采取货币补偿。人员安置费为0万元。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市规定,经测算,本次征地不涉及人员安置。
五、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内容
无
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地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满之日****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8日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