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改扩建维修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已由****科技局以清政发改科技审批发〔2024〕17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受****的委托,按照招标采购程序,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意愿的潜在投标申请人参加本次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派出所改扩建维修工程
3.项目地址:****派出所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最高限价):935900.00元
6.采购需求: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工程内容为拆除一层老旧构筑物60m2,土方开挖及外运500m2,地基处理,扩**房120m2,含室内装饰装修(墙地砖、吊顶、乳胶漆、洁具、灯具等),派出所旧楼改造,内墙乳胶漆560m2,安装门42m2、窗180m2、窗帘30套,外墙涂料380m2,更换隔墙,卫生间墙地砖、洁具、标识标牌、电动大门,砌水泥院落工程220m2,挖地沟 35m。(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建设性质:扩建
8.计划工期:65日历天
9.资格审查方法: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相关政策落实。
(3)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标识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的2023年企业年度报告书);
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注册的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且无不良记录的建造师;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 投标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申请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的投标申请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网站截图加盖投标申请人鲜章为准(查询日期为从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但以磋商响应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基本信息应在****建设厅“**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附网页截图)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办理本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担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确认投标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00:00(**时间)
2.地点:清****酒店三楼
3.方式:使用CA锁****交易中心平台(**省)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持回执单并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内携带1份。(注: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到清****酒店三楼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线上与线下需同时报名,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注:1、投标申请人可****交易中心平台(**省) (http://www.****.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2、办理CA锁方式(仅供参考):**市市民大厦三楼窗口,电话:0912-****031;3、请****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cn/)****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09时00分00秒(**时间)
2.地点:**县岔口农发行家属楼后院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30日09时00分00秒(**时间)
2.地点:**县岔口农发行家属楼后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省公共**交易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县赤土沟
联系人:何亮
联系方式:138****5999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大道154号
联系人:李丽
联系方式:153****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