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集镇天安村农科组土地出租(5000平方米)
新集镇天安村农科组土地出租(5000平方米)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市**市新集镇天安村
项目状态 已成交
公告日期 2024-10-16
交易品种: 农村集体资产使用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2年
交易底价: 12000.00元/年
交易面积: 5000.00平方米
联系方式: 徐晨(****6428)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 | 新集镇 | 村(社区) | 天安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4-10-08 |
是否续租 | 否 | ||
资产类型 | 其他 | ||
交易面积 | 5000.00平方米 | ||
项目描述 | 新集镇天安村农科组土地出租(5000平方米) | ||
项目位置 | **市**市新集镇天安村 | ||
项目四至 | **:农科组农田 南至:中心路绿化带 西至:中心路 北至:农科组住户 | ||
附属设施 | -- | ||
补充说明 | 一是项目竞价过程中如遇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络原因造成项目竞价异常或接到群众提出异议,市、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机构有权作出中止或终止项目处理决定,及时通知有效报名人,择期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发布项目公告;二是对于产权证明不齐全的的集体资产对外出租,若中标人后续未能成功办理营业执照、环评、消防等手续,市、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机构及发包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和济责任。三是缴纳投标保证金 ,或提供同等保额的《农村产权交易履约保证金保险》保函。 四是受让方在与出让方签订成交合同后,受让方应向出让方额外缴纳一年租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履约保证金,或者参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履约保证保险。 | ||
项目审查表 | 审查表 (1).jpg审查表 (3).jpg审查表 (2).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会议记录 (2).jpg会议记录 (1).jpg |
权属信息
所有权人 | **** | ||
使用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权证名称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流转期限 | 2年0月 | ||
标段描述 | 新集镇天安村农科组土地出租(5000平方米) | ||
交易面积 | 5000.0000平方米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3000.00 | ||
交易底价 | 12000.00元/年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自由竞价期 | 2024-10-15 15:30~2024-10-15 15:55 | ||
出价延时 | 30秒 | ||
加价幅度 | 30元/年 | ||
底价 | 12000.00元/年 | ||
成交人 | **** | ||
成交日期 | 2024-10-15 | ||
成交总金额 | 24000.00元 | ||
补充说明 | 1、缴纳投标保证金 ,或提供同等保额的《农村产权交易履约保证金保险》保函。 2、受让方在与出让方签订成交合同后,受让方应向出让方额外缴纳一年租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履约保证金,或者参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履约保证保险。 受让方及意向受让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心核定后,列入全市农村产权 交易不良行为记录名单,6个月至2年内禁止****交易所有项目交易,并罚没投标保证金同时****银行通报,记入信用档案。 1、与转让方、其他意向受让方或者农村产权交易机构恶意串通;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意向受让方;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4、向转让方、农村产权交易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拒不签订合同; 6、合同履行期间中途毁约; 7、阻扰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正常交易; 8、进场后投标、报价故意低于底价或高于最高限价; 9、其他违规情形。 |
转让方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 **** | 联系人 | 程兆云 | 联系电话 | 189****8498 |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 潘学军 | 联系电话 | 151****0063 |
评估信息
附件信息
交易公告 | |
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 |
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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