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2024年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项目 | ||
品目 | 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6日 19:1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0月16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0月16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佳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817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小坝镇银河街11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3-****336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龙马大厦 5 楼 502 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51-****817 | ||
附件: | |||
附件1 | **市2024年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项目招标文件.pdf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市2024年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10-1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更正为(1)投标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投标人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投标人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投标人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7)本项目供应商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生产企业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有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生产企业具有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对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生产许可证;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有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企业具有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对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投标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对应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9)在“信用中国网”下载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截图,****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公司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查询)。 注: ①以上资格要求序号(1)投标文件附清晰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序号(2)-(6)投标文件附证明文件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以上资格要求序号(1)-(9)条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投标。 ③以上资格要求序号(9)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的为无效投标: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同时,****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为无效投标。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更正日期: 2024-10-16
三、其他补充事宜 注:请各供应商在开****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中世 e 招电子交易平台,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 调整内容以更正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更正(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小坝镇银河街116号
联系方式:0953-****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区龙马大厦 5 楼 502 室
联系方式:0951-****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乔晓军
电话:0953-****33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郑佳
电话:0951-****817
五、附件
招标文件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4-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