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原因:技术部分调整
1. 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中“一、项目概述中(二)项目清单: 包号 | 采购品目名称及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所属行业 |
一 | 1-01(畜禽肉) | 羊肉、牛肉 | 工业 |
1-02(畜禽肉) | 猪肉、鸡肉、鸭肉(剑鸭)、兔肉、鹅肉、鸽子肉 | 工业 | |
1-03(熟肉制品) | 蒸煮香肠制品、熏肉制品、酱卤烧烤肉制品 | 工业 | |
二 | 2-1(蔬菜) | 小白菜、大白菜、凤尾、芹菜、菠菜、儿菜、青油菜、红油菜、厚皮菜、白萝卜、胡萝卜、西红柿、小青椒、大青椒、甜椒、四季豆、豇豆、娃娃菜、韭黄、韭菜、折耳根、茼蒿、香菜、大葱、小葱、山药、香蒜苗、碗豆尖、藕、土豆、丝瓜、黄瓜、冬瓜、油麦菜、西兰花、花菜、冬寒菜、空心菜、红苕尖、生菜、芦笋、青笋、玉米、大黄姜、小黄姜、南瓜、芋儿、洋葱、蒜苔、荷兰豆、黄豆芽、绿豆芽、茄子 | 农、林、牧、渔业 |
2-2(蔬菜加工品) | 冷冻蔬菜、暂时保藏蔬菜 | 工业 | |
2-3(食用菌) | 平菇、杏鲍菇、金针菇、黑鸡枞菌、牛肝菌、羊肚菌、茶树菇、虫草花、小鸡菇、口蘑、竹荪、姬松茸、球盖姑、鹿茸菇 | 农、林、牧、渔业 | |
2-4(干茶树菇) | 干茶树菇 | 工业 | |
2-5谷物细粉 | 小麦粉、糯米粉、玉米粉、澄面粉、燕麦粉 | 工业 | |
2-6豆腐及豆制品 | 豆腐、豆腐皮、豆腐干、豆腐脑、豆花、干腐竹、干豆筋、干豆结 | 工业 | |
2-7(薯、豆、相关植物加工品) | 红薯加工品、马铃薯加工品、其他豆类植物加工品 | 工业 | |
2-8(蛋制品、水果) | 鸡蛋、鹌鹑蛋、水果 | 农、林、牧、渔业 | |
2-9(奶制品) | 牛奶、酸奶 | 工业 |
注:1.其他未列明的畜禽肉;熟肉制品等;蔬菜;蔬菜加工品;食用菌;谷物细粉;豆腐及豆制品;薯、豆、相关植物加工品;蛋制品、水果;奶制品等可按结算率据实结算。
2. 采购数量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
现变更为“(二)项目清单:
包号 | 采购品目名称及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所属行业 |
一 | 1-01(畜禽肉) | 羊肉、牛肉 | 工业 |
1-02(畜禽肉) | 猪肉、鸡肉、鸭肉(剑鸭)、兔肉、鹅肉、鸽子肉 | 工业 | |
1-03(熟肉制品) | 蒸煮香肠制品、熏肉制品、酱卤烧烤肉制品 | 工业 | |
二 | 2-1(蔬菜) | 小白菜、大白菜、凤尾、芹菜、菠菜、儿菜、青油菜、红油菜、厚皮菜、白萝卜、胡萝卜、西红柿、小青椒、大青椒、甜椒、四季豆、豇豆、娃娃菜、韭黄、韭菜、折耳根、茼蒿、香菜、大葱、小葱、山药、香蒜苗、碗豆尖、藕、土豆、丝瓜、黄瓜、冬瓜、油麦菜、西兰花、花菜、冬寒菜、空心菜、红苕尖、生菜、芦笋、青笋、玉米、大黄姜、小黄姜、南瓜、芋儿、洋葱、蒜苔、荷兰豆、黄豆芽、绿豆芽、茄子 | 农、林、牧、渔业 |
2-2(蔬菜加工品) | 冷冻蔬菜、暂时保藏蔬菜 | 工业 | |
2-3(食用菌) | 平菇、杏鲍菇、金针菇、黑鸡枞菌、牛肝菌、羊肚菌、茶树菇、虫草花、小鸡菇、口蘑、竹荪、姬松茸、球盖姑、鹿茸菇 | 农、林、牧、渔业 | |
2-4(干茶树菇) | 干茶树菇 | 工业 | |
2-5谷物细粉 | 小麦粉、糯米粉、玉米粉、澄面粉、燕麦粉 | 工业 | |
2-6豆腐及豆制品 | 豆腐、豆腐皮、豆腐干、豆腐脑、豆花、干腐竹、干豆筋、干豆结 | 工业 | |
2-7(薯、豆、相关植物加工品) | 红薯加工品、马铃薯加工品、其他豆类植物加工品 | 工业 | |
2-8(蛋制品、水果) | 鸡蛋、鹌鹑蛋、水果 | 农、林、牧、渔业 | |
2-9(奶制品) | 牛奶、酸奶 | 工业 | |
2-10(大米) | 大米 | 工业 |
注:1.其他未列明的畜禽肉;熟肉制品等;蔬菜;蔬菜加工品;食用菌;谷物细粉;豆腐及豆制品;薯、豆、相关植物加工品;蛋制品、水果;奶制品等可按结算率据实结算。
2. 采购数量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
2.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中“二、技术、服务要求”★(一)产品质量要求中增加以下内容:
6.干茶树菇质量要求(包二)
供应商所供应食材应符合GB/T 37749-2019茶树菇国家标准,且有最新标准时按最新标准执行。
12.大米(包二)
(1)符合国家大米 GB/T 1354-2018 标准及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准,食品安全标准符合GB2761-2017、GB 2762-2022标准,且有最新标准时按最新标准执行。
(2)国标一级大米。
(3)加工精度:背沟无皮,或有皮不成线,米胚和米面皮层去净的占 90%以上;碎米总量:籼米≤15%(其中小碎米≤1%),粳米≤7.5%(其中小碎米≤0.5%);不完整米粒:≤3%;杂质最大限量:≤0.25%;水分:籼米≤14.5%,粳米≤15.5%;黄米粒:≤1%;无异常色泽和气味。
3.原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一章 招标公告“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10月17日09点30分(**时间)”现更正为“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11月07日09点30分(**时间)”
其他招标文件内容不变!
采购人:****
更正时间: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