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窑资源化利用污染土及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技改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105806A | 建设单位法人:李云强 |
李中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市**区**街道**大道12号1-24-4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水泥窑**化利用污染土及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建设地点: | **市**区 ****居委会陈家沟****厂区内 |
经度:107.154787 纬度: 29.16507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0-18 |
渝(**)环准〔2022〕6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5********105806A001P |
2024-03-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50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 |
****0119MA7K3RC55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19MA7K3RC550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5MA5U3A4B22 | 竣工时间:2024-07-11 |
2024-07-12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9-30 |
2024-10-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ep-home.cn/thread-23488-1-1.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术改造,利用现有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协同处置15万t/a的固体废物(其中污染土10万t/a、一般工业固废(水基钻屑、工业污泥、焚烧残渣、生物质类废物等)5万t/a)。 | 实际建设情况:仍为技术改造,利用现有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协同处置15万t/a的固体废物(其中污染土10万t/a、一般工业固废(水基钻屑、工业污泥、焚烧残渣、生物质类废物等)5万t/a)。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改造2个厂区内现有物料堆存仓库,其中1#重金属污染土储库用于分类分区暂存重金属污染土及无机一般工业固废,2#有机复合污染土储库用于分类分区暂存有机复合污染土及有机一般工业固废。重金属污染土及无机一般工业固废依托现有的预处理及输送系统和配料系统,进入生料磨进而入窑处理;在窑尾处**有机复合污染土和生物质类废物的入窑投加系统及废气处理系统等设施;工业污泥处置依托现有的市政污泥储存和入窑设施;焚烧处置系统依托厂区现有的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成后形成协同处置15万t/a的固体废物。其中污染土10万t/a、一般工业固废(水基钻屑、工业污泥、焚烧残渣、生物质类废物等)5万t/a,本项目所处置的污染土、一般工业固废均不含危险废物,对于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固体废物,本项目不予接收。 | 实际建设情况:改造2个厂区内现有物料堆存仓库,其中1#重金属污染土储库用于分类分区暂存重金属污染土及无机一般工业固废,2#有机复合污染土储库用于分类分区暂存有机复合污染土及有机一般工业固废。重金属污染土及无机一般工业固废依托现有的预处理及输送系统和配料系统,进入生料磨进而入窑处理;在窑尾处**有机复合污染土和生物质类废物的入窑投加系统及废气处理系统等设施;工业污泥处置依托现有的市政污泥储存和入窑设施;焚烧处置系统依托厂区现有的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成后形成协同处置15万t/a的固体废物。其中污染土10万t/a、一般工业固废(水基钻屑、工业污泥、焚烧残渣、生物质类废物等)5万t/a,本项目所处置的污染土、一般工业固废均不含危险废物,对于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固体废物,本项目不予接收。 |
变更前后生产规模与环评核定生产规模一致,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主要生产单元 拟建项目主要生产单元为物料接收暂存单元、预处理单元、输送及投加单元、终端生产或处置单元,与环评阶段相比,无变化。 (2)主要工艺 替代生料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灰、焚烧残渣、水基钻屑等):替代生料类固体废物经汽车运输进厂后卸入重金属污染土储库暂存,然后经皮带输送至原辅材料配料库。替代生料类固体废物与原辅材料、石灰石经计量配料装置按比例控制卸出后通过皮带输送至生料磨粉磨,粉磨产生的合格生料经拉链机、斜槽、提升机等喂入连续式生料均化库。出库生料经库底部的卸料口卸至生料计量仓,经计量后的生料通过空气输送斜槽、提升机喂入窑尾预热器系统,最终入窑煅烧。 重金属污染土:重金属污染土经运输车转运至1#重金属污染土储库进行暂存,无需破碎的重金属污染土经皮带输送至配料系统与其他生料磨入窑处置;需破碎的一般工业固废转运至厂区内现有的预处理车间,经破碎预处理后再通过皮带输送至配料系统与其他生料磨入窑处置。 有机复合污染土、生物质类废物:有机复合污染土和生物质类废物要求来料粒径较小,经运输车转运至2#有机复合污染土储库进行暂存,然后通过转运车运至位于窑尾北侧的入窑设施的接收料仓内,料仓下接定量给料机计量,计量后的有机复合污染土及生物质类废物进入大倾角皮带机,经大倾角皮带机输送到窑尾烟室投加点。 工业污泥:工业污泥经密闭运输车辆运至厂区内现有的污泥料仓暂存,然后依托现有的污泥输送控制系统和管道,在微负压的状态下泵送入窑尾分解炉投加点入窑焚烧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主要生产单元 拟建项目主要生产单元为物料接收暂存单元、预处理单元、输送及投加单元、终端生产或处置单元,与环评阶段相比,无变化。 (2)主要工艺 替代生料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灰、焚烧残渣、水基钻屑等):替代生料类固体废物经汽车运输进厂后卸入重金属污染土储库暂存,然后经皮带输送至原辅材料配料库。替代生料类固体废物与原辅材料、石灰石经计量配料装置按比例控制卸出后通过皮带输送至生料磨粉磨,粉磨产生的合格生料经拉链机、斜槽、提升机等喂入连续式生料均化库。出库生料经库底部的卸料口卸至生料计量仓,经计量后的生料通过空气输送斜槽、提升机喂入窑尾预热器系统,最终入窑煅烧。 重金属污染土:重金属污染土经运输车转运至1#重金属污染土储库进行暂存,无需破碎的重金属污染土经皮带输送至配料系统与其他生料磨入窑处置;需破碎的一般工业固废转运至厂区内现有的预处理车间,经破碎预处理后再通过皮带输送至配料系统与其他生料磨入窑处置。 有机复合污染土、生物质类废物:有机复合污染土和生物质类废物要求来料粒径较小,经运输车转运至2#有机复合污染土储库进行暂存,然后通过转运车运至位于窑尾北侧的入窑设施的接收料仓内,料仓下接定量给料机计量,计量后的有机复合污染土及生物质类废物进入大倾角皮带机,经大倾角皮带机输送到窑尾烟室投加点。 工业污泥:工业污泥经密闭运输车辆运至厂区内现有的污泥料仓暂存,然后依托现有的污泥输送控制系统和管道,在微负压的状态下泵送入窑尾分解炉投加点入窑焚烧处置。 |
与环评阶段相比,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 生活污水 项目新增员工办公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厌氧—好氧生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内生产或绿化用水。 生产废水 车辆清洗废水、储库渗滤液等生产废水经收集后送水泥窑焚烧处置,不外排。 废气 焚烧系统烟气 焚烧系统烟气依托现有“回转窑窑内高温+碱性环境+SNCR +余热发电+增湿塔+布袋除尘”处理系统处理回转窑窑尾废气后由85m高排气筒排放。 有机复合污染土储库废气 有机复合污染土储库废气采用密闭抽风方式收集后经“过滤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污泥接收废气 污泥料仓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抽风收集后入窑焚烧处置。 输送系统废气 重金属污染土依托原有的皮带输送及生料磨,皮带输送系统为全密闭,基本上不会有粉尘产生。**的有机复合污染土入窑设施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入窑焚烧处置。 固废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除尘灰、窑灰送水泥窑焚烧处置;化验室废液中和处置后入窑焚烧,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外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 生活污水 项目新增员工办公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厌氧—好氧生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内生产或绿化用水。 生产废水 车辆清洗废水、储库渗滤液等生产废水经收集后送水泥窑焚烧处置,不外排。 废气 焚烧系统烟气 焚烧系统烟气依托现有“回转窑窑内高温+碱性环境+SNCR +余热发电+增湿塔+布袋除尘”处理系统处理回转窑窑尾废气后由85m高排气筒排放。 有机复合污染土储库废气 有机复合污染土储库废气采用密闭抽风方式收集后经“过滤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污泥接收废气 污泥料仓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抽风收集后入窑焚烧处置。 输送系统废气 重金属污染土依托原有的皮带输送及生料磨,皮带输送系统为全密闭,基本上不会有粉尘产生。**的有机复合污染土入窑设施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入窑焚烧处置。 固废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除尘灰、窑灰送水泥窑焚烧处置;化验室废液中和处置后入窑焚烧,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外运处置。 |
与环评阶段相比,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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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5 | 0 | 0 | 0 | 0 | 387.5 | 0 | / |
678.3 | 0 | 0 | 0 | 0 | 678.3 | 0 | / |
150.08 | 0.14 | 150.22 | 0 | 0 | 150.22 | 0.1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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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有机污染土储库废气由脉冲式布袋和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 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6-2023)排放限值,NH3、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 | 有机污染土储库废气由脉冲式布袋和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 根据监测结果,有机污染土储库废气排口(G2)排放的颗粒物、硫化氢、氨、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其中颗粒物排放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6-2023)表1中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中标准限值,硫化氢和氨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标准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拟建项目主要新增有机复合污染土入窑系统配套的筛分机、给料机、输送机(入窑相关设施设备均设置在构筑物内部)、风机(采用基础减振措施)等高噪声源,其余依托现有设备,主要噪声源强和降噪措施情况见表4.1-1。 表4.1-1 噪声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声源 编号 噪声源 治理前声级dB(A) 设备台数 降噪措施 治理后声级dB(A) 排放 规律 N1 给料机 80 1 建筑隔声、基础减振 65 连续 N2 风机 95 2 消声器、建筑隔声、基础减振 80 连续 N3 输送机 85 1 建筑隔声、基础减振 70 连续 N4 电机 75 1 建筑隔声、基础减振 60 连续 N5 筛分机 85 3 建筑隔声、基础减振 70 连续 N6 打包机 85 1 建筑隔声、基础减振 70 连续 N7 喂料机 80 1 建筑隔声、基础减振 70 连续 | 项目营运期东、西、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65 dB,夜间≤55 dB;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即昼间≤70 dB,夜间≤55 dB; | 拟建项目主要新增有机复合污染土入窑系统配套的筛分机、给料机、输送机(入窑相关设施设备均设置在构筑物内部)、风机(采用基础减振措施)等高噪声源,其余依托现有设备,主要噪声源强和降噪措施情况见表4.1-1。 表4.1-1 噪声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声源 编号 噪声源 治理前声级dB(A) 设备台数 降噪措施 治理后声级dB(A) 排放 规律 N1 给料机 80 1 建筑隔声、基础减振 65 连续 N2 风机 95 2 消声器、建筑隔声、基础减振 80 连续 N3 输送机 85 1 建筑隔声、基础减振 70 连续 N4 电机 75 1 建筑隔声、基础减振 60 连续 N5 筛分机 85 3 建筑隔声、基础减振 70 连续 N6 打包机 85 1 建筑隔声、基础减振 70 连续 N7 喂料机 80 1 建筑隔声、基础减振 70 连续 | 根据监测结果,厂界西侧外1 m处(N1)、厂界北侧外1 m处(N2)、厂界东侧外1 m处(N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昼间、夜间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厂界南侧外1 m处(N4)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 (1)源头控制措施 主要包括在重金属污染土储库地面等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2)分区防控措施 ①防渗分区划分 根据本项目各生产功能单元可能泄漏至地面的区域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同时考虑本项目所处置的废物为一般固废,故将重金属污染土储库、有机复合污染土储库全部划分为一般防渗区。 一般防渗区:重金属污染土储库、有机复合污染土储库全部区域。 ②分区防渗措施 一般防渗区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II类场的要求进行建设,一般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 mm**度聚乙烯膜的防渗性能。 本项目在进行防渗处理时,其采用的防渗材料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要求,且应结合功能分区、污染物的理化特征和施工条件确定,并满足无毒性、坚固持久性、化学稳定性、抗穿透和抗断裂性要求。防渗结构的形式应满足相应标准规范的要求,应根据防渗区域和防渗要求的不同有区别的选择,做到防渗结构的适用性。 | 综上,项目在采取防渗措施后,认为可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达到防渗的目的。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建成后,在协同处置固体废物过程中会产生一些副产物和废物,主要为窑灰、除尘灰、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液,以及办公生活垃圾。 (1)窑灰 通过窑尾除尘装置回收的粉尘在未处置危险废物时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662-2013)有关要求,即对于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窑应“配备窑灰返窑装置,将除尘器等烟气处理装置收集的窑灰返回送往生料入窑系统”。 本项目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过程中产生的窑灰依托现有水泥生产线窑灰返窑装置返回生料入窑系统。 (2)除尘灰 有机复合污染土储库废气处理过程中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产生量约1.21 t/a,返回配料系统,最终入窑焚烧处置。 (3)废活性炭 有机复合污染土储库废气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废活性炭,废活性炭产生量约6.56 t/a,定期交由有资质危废单位处置。 (4)实验室废液 项目污染土及一般固废入厂**行抽样检测,****实验室废液,产生量约为0.2 t/a。 (5)生活垃圾 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5人,生活垃圾按0.5 kg/人﹒d计,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775 t/a,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本项目建成后,在协同处置固体废物过程中会产生一些副产物和废物,主要为窑灰、除尘灰、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液,以及办公生活垃圾。 (1)窑灰 通过窑尾除尘装置回收的粉尘在未处置危险废物时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662-2013)有关要求,即对于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窑应“配备窑灰返窑装置,将除尘器等烟气处理装置收集的窑灰返回送往生料入窑系统”。 本项目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过程中产生的窑灰依托现有水泥生产线窑灰返窑装置返回生料入窑系统。 (2)除尘灰 有机复合污染土储库废气处理过程中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产生量约1.21 t/a,返回配料系统,最终入窑焚烧处置。 (3)废活性炭 有机复合污染土储库废气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废活性炭,废活性炭产生量约6.56 t/a,定期交由有资质危废单位处置。 (4)实验室废液 项目污染土及一般固废入厂**行抽样检测,****实验室废液,产生量约为0.2 t/a。 (5)生活垃圾 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5人,生活垃圾按0.5 kg/人﹒d计,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775 t/a,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1)恶臭污染物事故性排放的风险防范措施 ①各车间及储库为封闭式厂房,减少粉尘和异味的扩散。 ②安排人员对各贮存设施进行定期清扫。 ③有机复合污染土储库设有废气收集系统,收集的废气经“除尘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窑尾废气处理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①严格按对进厂废物进行准入评估,明确其化学组成及物理特性,禁止不符合要求的废物进厂。 ②由专人负责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制订“环保管理人员职责”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制度,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监督和管理。 ③配套先进的除尘设备,包括对除尘设备自动化控制、采用先进的布袋材料、以及设备运行的稳定性等方面的要求。 ④加强废气处理设施及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解决。 ⑤企业应对废气监测数据进行日常的统计与分析,建立运行档案,及时发现除尘器的故障,如一旦确定除尘器故障,则应立即组织检修,减少事故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⑥在窑尾废气处理系统出现故障或者事故造成运行工况不正常时,如窑内温度明显下降、烟气中污染物浓度明显升高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 (3)废物贮存过程的风险防范措施 ①废物储存场所设置防风、防晒、防雨设施、消防设施等;地面采取硬化等一般防渗措施。 ②车间、储库的强度、构造、封闭性等应与废物相适应性。地面、墙面、屋顶所使用的材料、设计必须有足够的强度,保障在区域内的物料、人员和重型机械的相关作业。 (4)渗漏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所处置的废物为一般固废,故将重金属污染土储库、有机复合污染土储库全部划分为一般防渗区。一般防渗区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II类场的要求进行建设,防渗性能相当于1.5 mm**度聚乙烯膜的防渗性能。 做好地面防渗设施的维护和定期检测,保证各防渗设施的正常运行,定期检测防渗系统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当发现防渗系统失效发生渗漏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 (1)恶臭污染物事故性排放的风险防范措施 ①各车间及储库为封闭式厂房,减少粉尘和异味的扩散。 ②安排人员对各贮存设施进行定期清扫。 ③有机复合污染土储库设有废气收集系统,收集的废气经“除尘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窑尾废气处理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①严格按对进厂废物进行准入评估,明确其化学组成及物理特性,禁止不符合要求的废物进厂。 ②由专人负责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制订“环保管理人员职责”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制度,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监督和管理。 ③配套先进的除尘设备,包括对除尘设备自动化控制、采用先进的布袋材料、以及设备运行的稳定性等方面的要求。 ④加强废气处理设施及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解决。 ⑤企业应对废气监测数据进行日常的统计与分析,建立运行档案,及时发现除尘器的故障,如一旦确定除尘器故障,则应立即组织检修,减少事故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⑥在窑尾废气处理系统出现故障或者事故造成运行工况不正常时,如窑内温度明显下降、烟气中污染物浓度明显升高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 (3)废物贮存过程的风险防范措施 ①废物储存场所设置防风、防晒、防雨设施、消防设施等;地面采取硬化等一般防渗措施。 ②车间、储库的强度、构造、封闭性等应与废物相适应性。地面、墙面、屋顶所使用的材料、设计必须有足够的强度,保障在区域内的物料、人员和重型机械的相关作业。 (4)渗漏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所处置的废物为一般固废,故将重金属污染土储库、有机复合污染土储库全部划分为一般防渗区。一般防渗区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II类场的要求进行建设,防渗性能相当于1.5 mm**度聚乙烯膜的防渗性能。 做好地面防渗设施的维护和定期检测,保证各防渗设施的正常运行,定期检测防渗系统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当发现防渗系统失效发生渗漏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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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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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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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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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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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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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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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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