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省公共**交易平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电子交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府批准,******局委托,****以网上公开挂牌出让方式出让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地址:宁蒗县**镇万格路765号
二、集中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县**镇万格路526号
三、交易平台
名称:**省公共**交易信息网
场所:网上交易平台(http://ggzy.****.cn)
四、地块简介
宗 地 (地块) 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交易起始价(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竞价阶梯(万元/次) | |||
容 积 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高度 | 绿地率 | ||||||||
宁地2023-44号 | 宁****村委会 | 6585 | 公共设施用地 | 小于等于0.2 | 小于等于30% | 小于等于10米 | 大于等于30% | 50年 | 281.7063 | 140 | 9.8775 |
五、竞买人范围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和自然人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
(二)申请竞买的要求:只接受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
(三)在规定时限内交纳保证金并完成线上报名手续,报名资料审核通过且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竞买人取得《资格确认通知书》。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现场踏勘
此次交易不组织对网上出让地块的现场踏勘活动,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竞买人参加本次项目出让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七、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网上公开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7日9:00—2024年11月6日9:00;
(三)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4年11月6日10:00—2024年11月19日10:00时止;
(四)网上限时竞价时间(有竞买人确认参加限时竞价的):2024年11月19日10:00时开始。限时竞价时间10分钟。
(五)地点:**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cn/)。
八、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本次挂牌出让文件网上获取。2024年10月17日9:00—2024年11月6日9:00,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cn/)选择**市。选择网站首页交易信息土地使用权页签找到本项目公告并免费浏览下载相关挂牌出让文件(包括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等相关挂牌出让文件)。
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厅网站、**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cn/)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二)申请报名
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报名。
1. 竞买人须注册取得CA数字认证证书,才能参与报名、竞买。CA数字证书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cn)→网上办事→CA办理,进行**CA证书的注册及CA办理。
2. 竞买人于2024年10月17日9:00—2024年11月6日9:00,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cn/)右上角选择【**市】,从投标方入口凭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点击【我要投标】,选择土地使用权页签找到本项目报名,并上传如下报名资料扫描件:
(1)法人参加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竞买承诺书;竞买保证金交纳票据及出让人开具的到账凭据、公司章程及股东**意竞买该宗地的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决议(加盖公章)。
(2) 自然人参加的:个人身份证正反面;****银行卡正反面;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竞买承诺书;竞买保证金交纳票据及出让人开具的到账凭据。
(3)参与的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保证到账,方可成功取得竞买资格,参加网上竞买。
(4) 竞买人保证其提交的报名材料均为真实、合法有效。
九、资格审查
(一)竞买人提交报名资料后,****、****共同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通过网络发送资格确认通知书,请竞买人注意使用CA登录网站查收。合格竞买人可参加下一步网络竞买。未按公告要求上传报名资料或竞买保证金未到账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无竞买资格。
审查不通过的,****、****将在网上通知竞买人审查结果。竞买人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资料供审查。
(二)截止报名时间,无意向竞买人报名的或者无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的,本次挂牌出让失败。
十、交易保证金
(一)交易保证金金额:140.00万元(大写:壹佰肆拾万元整)
(二)保证金交纳时限:2024年10月17日9:00—2024年11月6日9:00。
(三)保证金绑定步骤:办理CA数字证书→到银行交纳保证金→到****财务室确认是否到账并开具到账凭据→系统报名提交申请→报名时上传保证金票据。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无法参与竞买,参加网上交易的竞买者应在报名截止时前,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成功取得竞买资格,方可参加网上竞买。
(四)保证金退还。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网上挂牌出让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出让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宁蒗彝****储备中心)在网上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十一、挂牌出让
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活动开始前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cn/)选择**市,从投标方入口登陆系统,右上角选择【**市】,点击【我要投标】,选择土地使用权页签参与竞买,同一竞买人可多次报价。有竞买人确认参加限时竞价的,系统将在网上挂牌活动开始时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二、竞得人的确定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得人的确定规则详见**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十三、风险提示
(一)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即视同对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三)由于数字CA证书需要网上申请办理,提交申请和审核均需要一定时间,请竞买人提前办理注册数字CA证书,如因竞买人没有提前办理数字CA证书导致无法进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在网上限时竞价开始前,请竞买人自行准备并调试好电脑和网络设备,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cn/)做好竞价准备,如因竞买人的设备和网络原因造成无法竞价的,一切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组织方概不负责。
十四、土地成交后涉及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主要包括耕地占用税、契税、印花税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竞得人应于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并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该宗地全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逾期不缴者,将给予按日加收违约金额1‰的违约金的处罚,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组织出让,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五、本次公开出让地块均为现状土地,出让地块的实际使用面积以实际放线面积为准。地块踏勘可由申请人自行踏勘。本次挂牌出让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如有变更,以****及****的变更通知为准。
十六、对交易疑问、异议的处理方法
本次挂牌采用网上交易方式进行,请各竞买申请人在规定时限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看挂牌出让公告、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对网上交易相关文件及宗地信息有疑问的,可以向****(宁蒗彝****储备中心)或****咨询。
竞买人在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过程中与****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网上交易活动不中止。竞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违约责任、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土地出让活动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买人(竞得人)违约,竞得结果无效,没收竞买保证金,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列入公共**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1.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2.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网上挂牌出让竞得人确认书》、《**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4.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5.不按本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6.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八、联系方式
(一)****
联系地址:宁蒗县**镇万格路765号
联系电话:0888-****179
联系人:杨**
(二)****
联系地址:**县**镇万格路526号
联系电话:0888-****719
联系人:卢鹏 杨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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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