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锅炉低氮改造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机械设备/锅炉/其他锅炉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7日 08:4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线上下载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07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会议室(**市长**路254号四层) | ||
预算金额 | ¥26.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伟、张函、曹金丹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567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中路68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砚娜,联系方式:0951-****311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长**路254号四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伟、张函、曹金丹,联系方式:0951-****567 | ||
附件1 | ****锅炉低氮改造项目招标文件.pdf | ||
附件2 | 报名登记表.docx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锅炉低氮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锅炉低氮改造。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署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政府采购响应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厅 ****委员会****信息化厅 ****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管理局 ****中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政府采购响应活动,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政府采购响应活动,应按照《****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4)凡在**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信用中国”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 活动 (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4)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报名;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7日 至 2024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下载
方式:线上下载并按文件要求登记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7日 09点3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7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会议室(**市长**路254号四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中路684号
联系方式:代砚娜,联系方式:0951-****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长**路254号四层
联系方式:刘伟、张函、曹金丹,联系方式:0951-****5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伟、张函、曹金丹
电 话: 0951-****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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