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2024年10月10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0-10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5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6-****610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
电子邮箱:hkhbjxzxk@dy.shandong.cn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海利丰生物质气化锅炉项目 | ****开发区**路以西,羊栏河以南,汇海医药西侧 | **** | **格林泰克****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539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22.04平方米,拟**锅炉房一座,购置安装35吨/时生物质气化锅炉一台(非固定炉排式)、35吨/时生物质蒸汽锅炉(非固定炉排式)一台及相应管线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为汇海医药及周边需要蒸汽的企业提供生产所需的蒸汽。******公司现有1台35t/h天然气锅炉转为备用,仅在拟建项目锅炉故障检修期间启用。依托罗3接转站进行辅助加热,**1台700kW板式换热器并铺设DN65mm管线520m,锅炉补水经管线输送至罗3接转站,经过板式换热器,利用采出水余热对锅炉补水进行预热,换热后的****油田注水开发。 | (一)废气污染防治。废气经“SNCR+SCR+钠碱脱硫+湿式静电除尘”处理后经1根36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2-201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备料及仓储废气无组织排放,采取料棚密闭等方式降低排放量,氨逃逸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颗粒物、氨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标准》(GB 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二)废水污染防治。锅炉废水、软水制备废水回用于脱硫;脱硫废水回用于渣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公司进一步处理,排入羊栏河,最终汇入挑河,确保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染污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设备布局,通过隔音、隔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废包装、废树脂、脱硫除尘污泥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场,灰渣暂存于渣场,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液碱废包装、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劳保手套及含油抹布、脱硝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