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说明
****受****委托完成了对“****光学镜头、模组、精密光学元件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本市规定,在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
****和****对现阶段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光学镜头、模组、精密光学元件扩建项目
(2)项目地点:江****开发区西江路158号
(3)项目所属行业:C4040光学仪器制造
(4)项目内容:****成立于2008年,位于江****开发区**路31号,从事600万像素以**性能数字反光照相机及关键件的研发制造;车载信息导航系统、电子控制系统的输入输出部件研发制造;电子内窥镜关键部件、医用成像设备关键部件的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其他数字影像光学镜头和模组制造,并销售自产产品。拟投资4000万元,将部分生产设备从“**开发区**路31号”搬迁至“**开发区西江路158号”,利用搬迁设备自动装配机、CNC加工中心等设备,并拟购置模压机等设备,用于生产扩建。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全文(见附件)
(2)报告表全文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方式:0512-****5768
联系人:朱玉府
联系地址:江****开发区西江路158号
5、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
联 系 人:李海芹
联系电话:0512-****0124
邮 箱:****@qq.com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8、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