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祖冲之**延绿化景观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ZCZLLH-EPC标段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祖冲之**延绿化景观工程(项目代码:********审批局以昆行审核〔2023〕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祖冲之**延绿化景观工程西起**西路,**娄奥路,全长约3.7公里,总面积约13万平方米。主要包括绿化种植、路面铺装、景观修复,海绵城市、临时覆绿以及苗木养护等。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共设1个标段,即ZCZLLH-EPC标段。
在提供的初步设计基础上,完成包括但不限于祖冲之**延绿化景观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安装、修补其任何施工缺陷,并承担工程质保和绿化养护责任;协助完成项目行政许可、审批、备案、报建、验收、文件归档、移交等工作;并对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全面负责。
设计工作还包括派驻现场设计人员,组织施工图审查,编制技术规范、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方案、扬尘污染防控设计,项目整个实施期间的对外宣传用的效果图和效果视频等相关工作。
2.3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2025年6月30日前完工(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不设缺陷责任期,绿化养护期一年,一级养护标准、成活率1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b.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成员)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施工工作不设企业资质要求。
(2)业绩要求:
a.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2019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下同)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景观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或者景观绿化工程设计及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不同项目合并的项目业绩。
b.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2019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下同)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项目业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成员)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景观绿化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3)信誉要求:
a.企业(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未列入最新一期**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公示公告)企业黑名单中(以投标截止当天查询的最新公示为准);
b.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应通过“**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核查,未通过核查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c.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在**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为“C”或以上级别(备案系统中信用评价与省厅门户网站公示不一致的,****管理处解释为准);
d.投标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e.投标截止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f.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被列入“信用交通**”网站公布的“**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项目经理)和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
a.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中专或以上学历、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5年以上。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一项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在业绩项目上的履职时间必须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业绩如出现变更的,人员业绩时间以任职结束时间为准。
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下同):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景观、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观赏园艺等专业。
b.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7款”说明的原则认定;
c.设计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一项景观绿化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d.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项目经理)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对应投标单位的自有职工,其近三个月(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社****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途径及人****委员会查询核实。
社保缴费证明内容须包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e.未列入最新一期**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公示公告)人员黑名单(以投标截止当天查询的最新公示为准)。
f.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非最新一期公布的“**市交通建设项目在建工程人员(合同约定投入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公示公告)”中的人员,否则按弄虚作假处理,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否决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 个;
(2)联合体牵头人应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且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4)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已上传至**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6)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预约,提交网上报表,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 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电子交易平台“图纸文件”处自行下载。
4.3 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com)、**省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jsggzy.****.cn/)、**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址: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开发区**江中路189号
邮政编码:215300
联 系 人:华雪宏
电 话:0512-****9718
招标代理机构(异议联系人):**鼎信****公司
地 址:**市长江中路**银座A座1702室
邮政编码:215300
联 系 人:顾卓以
电 话:0512-****3981
电子邮箱:****@qq.com
监督机构:**市交通行业与交通产业****办公室
地址:**市**镇虹桥路109号
电话:0512-****5791
8.其他
8.1 招标文件的获取
8.1.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4年10月17日13时 00 分至 2024 年12月17日 09 时 30 分(**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支付平台服务费后下载招标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批复和原地貌测绘报告。
8.2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2.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8.2.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12月17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标时间:2024 年12月17日09 时 30 分,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市**西路 1801 ****中心(**)A1 栋负 2 层),具****交易中心大屏。第二个信**标时间:另行通知。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12月17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8.3招标文件注意要点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资格后审、双信封密封形式、评标采用暗标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承包人建议书: 5 分 资信业绩部分: 20 分 承包人实施方案: 25 分 投标报价: 5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在第一个信**标现场随机抽取方法)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 3 %,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由投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浮动系数(浮动系数为98%、99%、100%、101%,102%),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浮动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 注: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评标价平均值、评标基准价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4位小数(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4(1) | 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 | 初步设计优化 | 2分 | 从对初步设计的优化建议等方面进行评分。 |
图纸 | 3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初步施工图设计图纸的合理性、适用性、实用性等进行评分。 | ||
2.2.4(2)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 | 10分 | 满足资格条件基本要求得7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业绩加1分,最多加3分。 注: 1)加分项业绩指投标人(非联合体投标)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景观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业绩认定: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视为1个业绩;1个为设计和1个为施工的不同项目合并视为1个业绩; 2)联合体投标的,合并业绩的要求分别为:联合体牵头人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联合体成员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景观绿化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业绩认定: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1个施工业绩和联合体成员提供的1个设计业绩合并视为1个业绩。 |
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项目经理)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4分 | 满足资格条件基本要求的得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业绩加1分,最多加1分。 注:加分项业绩指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项目经理)2019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在业绩项目上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认定为合格业绩。业绩如出现变更的,人员业绩时间以任职结束时间为准。 | ||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提供) | 3分 | 满足资格条件基本要求的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业绩加1分,最多加1分。 注:加分项业绩指设计项目负责人2019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景观绿化工程设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
**省信用评价 | 3分 | 根据《**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在投标截止当天查****运输厅公布信息为准)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进行评定。 其投标信用分Y计算方法如下(X为信用分满分值3分,Y为企业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信用分值,Z为企业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分值): a.信用等级为AA级的企业,信用分为满分3分。 b.信用等级为A级(含暂定A级)的企业,信用分为0.8X~0.95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85)/10+0.8X c.信用等级为B级的企业,信用分为0.65X~0.8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75)/10+0.65X d.信用等级为C级的企业,信用分为0.45X~0.6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15X*(Z-60)/15+0.45X 注: a.信用评价无评定分值的A级企业,Z按85计算;暂定A企业,Z按85计算。 b.无评定分值的B级企业,Z按70计算。 c.无评定分值的C级企业,Z按50计算。 | ||
2.2.4(3) | 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 总体概述 | 5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设计管理方案 | 5分 |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 ||
施工管理方案 | 10分 | 对本项目施工管理措施、项目实施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施工现场管理方案、施工平面布置规划、施工**投入计划、建筑垃圾处理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以及养护技术方案进行评分。 | ||
交通组织专项方案 | 3分 | 对本项目边通车边施工条件下的交通组织措施及技术方案进行评分。 | ||
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 | 2分 | 对项目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中的施工围挡设置、临时道路及裸露土方及易扬尘物料的覆盖、洒水、清扫、保洁等降尘措施进行评分。 | ||
2.2.4(4)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1分,E2=0.5分。 注:投标人的偏差率为0时,评标价得分为满分50分,评标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8.4 其他事宜
8.4.1 投标人参与投标过程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百盛****公司,联系电话 025-****2430。
8.4.2 CA 登录问题、电子签章问题咨询:
翔晟客服电话:025-****5508、QQ:****256001
国信 CA 客服电话:400-****-1010、QQ 群:****24314
8.4.3 未在**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并完善企业基本信息,****管理处审核后方可进行项目投标。****运输厅建设管理处联系电话:025-****3032)
8.4.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人民币 20 万元投标保证金;**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为 AA 级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10 万元;列入**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红名单的投标人或**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连续两年为 AA 级的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免缴投标保证金。
8.4.5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 15 日自行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如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6 根据《****运输厅关于**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 苏交建〔2015〕25 号》规定“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
的备案信息”。
8.4.7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 3 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 3 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4.8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
建设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
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
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
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
8.5 特别说明
8.5.1项目开标会采用腾讯会议的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软件操作指南详见软件官网,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提前准备。第一个信**标会会议号 542 217 867 ,第二个信**标会会议号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在开标当天保持通讯畅通。
8.5.2 参加视频会议形式开标的投标人代表须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代表保持一致。开标会上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会结束前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