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昌都市丁青县2018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5********920524C | 建设单位法人:罗广前 |
松阿扎巴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丁** |
****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市丁**2018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143-引水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30-N7630-天然水收集与分配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丁** |
经度: 纬度: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05-07 |
昌环审〔2018〕4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018.19 |
18.2 | 运营单位名称:**** |
115********920524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15********920524C | 验收监测单位:/ |
/ | 竣工时间:2018-12-3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jcb-portal/publicity/publicity_detail?id=34513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为:**取水枢纽1座;**渠首进水闸2座;**渠道6条,其中干渠4条,支渠2条,渠道总长度为33105.6米,其中钢筋混凝土渠道1013.0米,PE管道13078.5米,镀锌钢管道19014.1米;**配套渠系建筑物119座(处),其中渠道分水口12座,管道分水阀75座,过路涵洞4座,调节池2座,蓄水池2座,减压池2座,跨冲沟护砌5座,排气阀9座,放空阀8座。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内容为:**取水枢纽1座;**渠首进水闸2座;**渠道6条,其中干渠4条,支渠2条,渠道总长度为33105.6米,其中钢筋混凝土渠道1013.0米,PE管道13078.5米,镀锌钢管道19014.1米;**配套渠系建筑物119座(处),其中渠道分水口12座,管道分水阀75座,过路涵洞4座,调节池2座,蓄水池2座,减压池2座,跨冲沟护砌5座,排气阀9座,放空阀8座。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项目属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程,主体工程施工包括渠首工程基础开挖,混凝土、浆砌石等浇筑、砌筑,铅丝石笼、钢筋石笼砌筑,渠首回填及场地清理等;渠道及建筑物工程基础开挖,混凝土浇筑,管道施工,建筑物工程施工,渠道回填;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工程处置。施工过程中废气包括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扬尘、主体工程施工扬尘、弃土及建筑材料堆放粉尘、混凝土及砂浆拌合粉尘、运输车辆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燃油废气、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焊接烟气、旱厕异味等;废水包括混凝土及砂浆拌合生产设备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基坑水及降雨形成地表径流;噪声包括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噪声;固体废弃物包括工程弃渣、施工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生态影响包括工程占地影响、植被及动植物影响、对河流水质及水生生物影响及水土流失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属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程,主体工程施工包括渠首工程基础开挖,混凝土、浆砌石等浇筑、砌筑,铅丝石笼、钢筋石笼砌筑,渠首回填及场地清理等;渠道及建筑物工程基础开挖,混凝土浇筑,管道施工,建筑物工程施工,渠道回填;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工程处置。施工过程中废气包括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扬尘、主体工程施工扬尘、弃土及建筑材料堆放粉尘、混凝土及砂浆拌合粉尘、运输车辆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燃油废气、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焊接烟气、旱厕异味等;废水包括混凝土及砂浆拌合生产设备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基坑水及降雨形成地表径流;噪声包括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噪声;固体废弃物包括工程弃渣、施工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生态影响包括工程占地影响、植被及动植物影响、对河流水质及水生生物影响及水土流失影响。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应经旱厕收集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使用,禁止外排。施工生产用水应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作业,剩余部分自然蒸发,禁止外排。 2、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部署,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保养维护,合理控制声源和噪声传播,并加强日常施工管理。 3、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应严格强化扬尘控制措施,严格规范施工行为、控制进出车辆速度,定期采取洒水作业,进出车辆应执行冲洗作业,运输车辆遮盖密闭。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应合理、科学地规划,严格划定施工红线,严禁越线施工,控制占地。施工期产生的建筑****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定期运往项目区周边乡镇垃圾收集点处置。施工结束后应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拆除施工场地建筑物,清理场地内杂物,并做好沉淀池和旱厕的回填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已落实。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使用,禁止外排。施工生产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作业,剩余部分自然蒸发,禁止外排。 2、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已落实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部署,采用了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保养维护,合理控制声源和噪声传播,并加强日常施工管理。 3、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已落实 施工期严格强化扬尘控制措施,严格规范施工行为、控制进出车辆速度,定期采取洒水作业,进出车辆应执行冲洗作业,运输车辆遮盖密闭。 4、固体废物 已落实。 项目施工过程合理、科学地规划,严格划定施工红线,严禁越线施工,控制占地。施工期产生的建筑****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定期运往项目区周边乡镇垃圾收集点处置。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拆除施工场地建筑物,清理场地内杂物,并做好沉淀池和旱厕的回填工作。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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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修建防渗旱厕和施工 废水沉淀池 | 施工期废水全部回用 ,不外排;运营期无 废水产生 | 修建防渗旱厕和施工 废水沉淀池 | 由于项目运营期无废 水产生,故未对废水 进行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洒水降尘设施 |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 浓度限值 | 洒水降尘设施 | 施工期粉尘采取洒水 降尘设施,运营期无 废气产生,故未监测 。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速禁鸣标志 | 施工期执行《建筑施 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523- 2011)标准 | 减速禁鸣标志 | 运营期无噪声产生 ,故未进行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施工过程应合理、科学地规划,严格划定施工红线,严禁越线施工,控制占地。施工期产生的建筑****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定期运往项目区周边乡镇垃圾收集点处置。施工结束后应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拆除施工场地建筑物,清理场地内杂物,并做好沉淀池和旱厕的回填工作。 | 通过调查、了解,施工单位对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渣和弃土石方进行及时、有效地处置,禁止弃土、建渣等固废乱扔乱倒以及堵塞河流。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1)加强工程管理,严格控制工程占地,保护好工程区及其周围区域内的植被,除工程需要外,不得随意开挖、填埋、毁坏工程区及其周围区域原有的植被等,尽量把工程施工引起的植被破坏量减少到最小。加强防火宣传,严格控制明火使用。 (2)施工结束后,施工营地须进行平整,撒播草籽进行植被恢复;施工便道占用草地及坡耕地须进行表土回填、撒播草籽及复垦,占用荒地须进行疏松征地及撒播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3)加强对施工区作业人员保护动物、保护环境的教育,禁止一切狩猎活动。 (4)施工期间加强环境保护;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减少对河道的扰动,减少水体悬浮物含量。 (5)建设单位应及时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执行水土保持措施,做好工程区的植被恢复工作和水土保持措施,控制水土流失。 | 本项目临时占地会破坏地表植被,工程活动扰动自然原有的生态平衡等。在项目完成后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工作,对比项目建设前的生态环境已基本恢复。 根据现场走访调查,项目施工过程中并无越界施工,未出现跨越红线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发生。****环境局****政府机构反映施工阶段未收到关于生态影响的投诉。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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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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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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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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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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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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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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