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区路(峨东线)维修改造工程招标评标工作于2024年10月14日****交易中心结束,****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预期中标价,对质量要求、投标价得分、安全目标、工期情况,投标文件中的企业业绩、主要人员证书信息、主要人员个人业绩信息,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预期中标价、投标价得分、企业资质、对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情况:
推荐意见 | 1 | 2 | 3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集团****公司 | **市公****公司 |
预期中标价(元) | 5,456,171.14 | 5,493,426.31 | 5,500,521.70 |
投标价得分 | 99.****076 | 99.****674 | 99.****946 |
企业资质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质量要求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目标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工期 (日历天) | 30 | 30 | 30 |
****—主要人员信息汇总
序号 | 主要人员 |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1 | 项目经理 | 何佳泽 | 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 | 辽221********04691 |
交安B证 | 辽交安B23G00077 | |||
2 | 项目总工 | 程刚 | 工程师(道路与桥梁) |
****—企业业绩信息
序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委托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时间 |
1 |
****集团****公司—企业主要人员信息
序号 | 主要人员 |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1 | 项目经理 | 张琴 | 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 | 川251********01395 |
交安B证 | 川交安B(23)G12900 | |||
2 | 项目总工 | 吴国雨 | 工程师(公路工程) |
****集团****公司—企业业绩信息
序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委托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时间 |
1 |
**市公****公司—企业主要人员信息
序号 | 主要人员 |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1 | 项目经理 | 陆春赫 | 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 | 辽121********04450 |
交安B证 | 辽交安B(22)G01485 | |||
2 | 项目总工 | 聂成宇 | 工程师(道路与桥梁) |
**市公****公司—企业业绩信息
序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委托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时间 |
1 | 2020年**市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路面第一标段 | 辽****服务中心 | **市 | 2020.****.2 |
2 | **区2022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一标段 | ****管理段 | **市**区兰家镇 | 2022.****.5 |
3 | 弓**区2023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三标段 (四刘线、牛白线、翁西线)大修工程 | **市****服务中心 | **市弓**区**乡 | 2023.6.19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公司在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附录1及附录4的要求,网页截图不是彩色件,否决其投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18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的签字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监督部门:****运输局
单位地址:**市**区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39****8677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
邮政编码:111000
联 系 人:金娜
电 话:159****6090
招标代理:****
地 址:**市**区建设东路35号假日国际大厦A座2110室
邮政编码:110020
联 系 人:吴冬梅
电 话:024-****4298
邮 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