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龙游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1号燃气锅炉)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815738F | 建设单位法人:**刚 |
刘建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工业园区北斗大道72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华电**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1号燃气锅炉)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7-火力发电;热电联产(均含掺烧生活垃圾发电、掺烧污泥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2-D4412-热电联产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工业园区北斗大道72号 |
经度:119.22342 纬度: 29.10353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2-07-31 |
浙环建〔2012〕9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912 |
111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815738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815738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85MA2GY6T01G | 竣工时间:2020-09-30 |
2020-10-08 | 调试结束时间:|
2024-09-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910XJPS4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建设2台2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配2台9E级燃气轮机,1台抽凝式汽轮机和1台背压式汽轮机;配置2套50t/h燃气锅炉作为供热备用,并配套建设电力、天然气储送及其它相应公用辅助设施,建设1条总长为5.25km的供热干管 | 实际建设情况:2016年10月,****中心对华电**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进行竣工验收,****保护局出具验收意见(龙环验[2016]25号)。验收内容为:2套2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配2台9E级燃气轮机、1台抽凝式汽轮机和1台背压式汽轮机;配置1套50th燃气锅炉作为供热备用,并配套建设电力、天然气储送及其他相应公用辅助设施。因园区热负荷需求不足原因,1号50t/h燃气锅炉进行了缓建。 2016年12月,1号50t/h燃气锅炉开始建设,并于2018年9月完成建设, 2020年9月进行了低氮改造,同期通过了CEMS验收。 |
供热干管不再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燃气锅炉是一种将天然气作为燃料的锅炉,其工作原理是将燃料和空气混合后点火,产生高温高压的燃烧气体,通过换热器将其传递给水,使水加热发形成汽,从而产生能量。 | 实际建设情况:燃气锅炉是一种将天然气作为燃料的锅炉,其工作原理是将燃料和空气混合后点火,产生高温高压的燃烧气体,通过换热器将其传递给水,使水加热发形成汽,从而产生能量。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可将锅炉出口NOx浓度控制在200mg/Nm3以下,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相应的标准要求。燃气锅炉配置1根30m高、内径为2m的烟囱。 废水:锅炉排污水经冷却沉淀处理后纳管。 噪声治理:燃气锅炉风机采用消声器,水泵布置在室内,并进行减振。 固废: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无灰渣等固废产生,也无脱硫灰、脱硫石膏等脱硫产物产生,项目固废主要来自原水预处理产生的污泥和员工生活垃圾。污泥和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安装低氮燃烧器,NOx达到《**省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技术指南2019(试行)》要求不超过50mg/Nm3排放限值,与2#燃气锅炉共用1根30m高、内径为1.9m的烟囱。 废水:锅炉排污水回用于冷却塔循环水,锅炉运行期间基本不外排。 噪声治理:燃气锅炉风机采用消声器,水泵布置在室内,并进行减振。 固废:实际运营过程中1#燃气锅炉产生氨水空桶(废试剂包装)。 |
NOx排放浓度限值提高,烟囱内径稍有减小。实际产生危废将在处置前委托危废处置单位合理处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省**市******工业园区北斗大道72号,燃气锅炉房位于东侧。 | 实际建设情况:燃气锅炉房相较环评由东侧移至东北角,移动约90米。由华电**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环境影响补充说明可知,位置变动不会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 |
实际建设中,燃气锅炉房相较环评由东侧移至东北角,移动约90米。由华电**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环境影响补充说明可知,位置变动不会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5.0384 | 0.0002 | 97.89 | 0 | 0 | 5.039 | 0 | |
1.7 | 0.0001 | 16.54 | 0 | 0 | 1.7 | 0 | |
0.171 | 0 | 0.42 | 0 | 0 | 0.171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16.7 | 0.028 | 17.3 | 0 | 0 | 16.728 | 0.028 | / |
135.9 | 0.67 | 652.4 | 0 | 0 | 136.57 | 0.6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冷却塔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锅炉排污水回用于冷却塔循环水 | 纳管口监测两天,每天四次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低氮燃烧器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 | 已安装低氮燃烧器 | 排放口监测两天,每天三次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消声器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已设置消声器 | 厂界四周监测两天,昼夜各一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固废处置原则,对废水处理污泥、燃气过滤系统滤渣、生活垃圾等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并按国家有关固废处置的技术规定,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固废分类储存、处置,实际产生危废将在处置前委托危废处置单位合理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锅炉排污水经冷却沉淀处理后纳管。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锅炉排污水回用于冷却塔循环水,锅炉运行期间基本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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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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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全厂新增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与削减替代量的比例不得低于1:1,氮氧化物平衡量为 652.4 吨/年;二氧化硫平衡削减替代量的比例按1:1.2,平衡量为 20.8吨/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衡削减替代量的比例按 1:1,平衡量分别为 16.54 吨/年和 0.42 吨/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全厂已按照环评要求替代削减量拍卖总量以及平衡总量。本次1#燃气锅炉总量核算未超出原环评核算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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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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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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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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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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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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