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拾景园等公租房项目房源面向东**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配租的公告
日期:2024-10-17 11:47
拾景园、燕保﹒台湖家园、双合家园、燕保﹒北焦家园、燕保﹒百湾家园公租房****中心有限公司持有运营的公租房房源,颐瑞东里5号楼公租房项目是**佳源****公司持有运营的公租房房源,东惠家园公租房项目是******公司持有运营的公租房房源。根据《**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京建法〔2011〕25号)、《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有以上项目部分房源面向东**取得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的轮候家庭,采取“快速配租”方式进行配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可配租的公租房房源共计368套,其中,大套型84套、中套型226套、小套型58套。房源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坐落 | 租金标准(元/㎡﹒月) | 房源数量(套) | 合计(套) | ||
大套型 | 中套型 | 小套型 | |||||
1 | 拾景园 | **区台湖镇嘉创二路1号院 | 35 | 0 | 89 | 8 | 97 |
2 | 燕保﹒台湖家园 | **区台湖**盛一街与东石东二路交叉口东 | 39 | 37 | 0 | 25 | 62 |
3 | 双合家园 | **区王四营乡化工路 | 40 | 0 | 48 | 13 | 61 |
4 | 燕保﹒北焦家园 | **区垡头街道化工路70号院 | 60 | 9 | 15 | 0 | 24 |
5 | 燕保﹒百湾家园 | **区王四营地区 | 70 | 4 | 9 | 0 | 13 |
6 | 颐瑞东里5号楼 | **区梨园镇九棵树东路土桥地铁站南侧 | 40 | 32 | 62 | 0 | 94 |
7 | 东惠家园 | **区水南西三路3号院、4号院 | 40 | 2 | 3 | 12 | 17 |
合计 | 84 | 226 | 58 | 368 |
备注:
1.燕保﹒台湖家园小套型房源为开放式厨房、无燃气。
2.房源户型以实际交付入住房屋户型为准,面积和租金价格最终以申请家庭与产权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3.上述公租房的租金单价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费及收视费等。
4.在配租过程中,如以上项目有新腾退房源,将一并纳入本次配租房源。
二、配租对象和原则
(一)配租对象
2024年10月16日(含)前已按照“三审两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尚未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东**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
优先家庭:三房轮候家庭,申请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重度残疾人员、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优抚对象、消防救援人员、城镇社救人员、成年孤儿、2人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和市区有关部门认定的见义勇为家庭。
截止登记结束之日,申请家庭中有年满60周岁老人的,可认定为“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
(二)配租原则
登记家庭只可在资格配租套型范围内选择登记套型,一个家庭仅可选择唯一套型进行登记,不允许升档、降档登记。一经登记,即视为申请家庭同意按照意向登记套型配租,登记套型结果作为选房依据。例如:公租房资格配租套型为中或大套型的登记家庭,仅可选择中套型或大套型其中一个作为登记套型,如选择中套型作为登记套型,则将纳入中套型登记家庭排序选房。
已经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项目的家庭,不得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特殊说明: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符合本次配租条件的家庭如果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请前往户籍所在街道,由住房保障窗口工作人员协助登记。
三、配租排序原则
各套型按照备案年份、优先配租情况、意向登记时间进行排序,具体排序原则如下:
(一)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二)备案年份相同的,具备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前、具备普通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后。
(三)备案年份、优先配租资格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每当有新的申请家庭登记成功后,登记系统将会按照以上排序原则更新排列顺序,因此各家庭在完成登记操作时刻获得的顺序并不代表最终的登记顺序。
四、配租程序
(一)意向登记
1.登记时间
2024年10月21日上午10:00-10月23日下午17:00(3天)
登记结果仅针对本次配租工作,公布房源配租完成后,登记结果自动失效。
特殊说明: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申请。
2.登记方式
本次意向登记工作由申请家庭通过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申请家庭自****中心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cn/home),点击 “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选择相对应的配租计划后点击“点击查看”→点击“去登记”→点击“立即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登记操作,系统使用手册详见附件。
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保障性住房备案通知单原件,****办公室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3.协助登记时间及地点
各街道协助登记窗口开放时间: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序号 | 街道名称 | 窗口咨询接待地址 | 咨询电话 |
1 | **门街道 | 东**分司厅胡同41号 | ****1303 |
2 | 北新桥街道 | 东**民安街14****服务大厅) | ****5446 |
3 | **门街道 | 东****门南小街西水井胡同3号楼 | ****2990 |
4 | 崇文门外街道 | 东**西花**里**14号楼 | ****2697 |
5 | 东花市街道 | 东**东花**里三区1号****服务中心 | ****1502 |
6 | 东华门街道 | 东****街天安大厦A座一层 | ****1244 |
7 | 东四街道 | 东**东四六条17号 | ****0686 |
8 | 东直门街道 | 东**新中街66号 | ****9657 |
9 | **里街道 | 东**青年**里24号院内社保大厅 | ****2055 |
10 | 建国门街道 | 东**赵堂子胡同16号楼 | ****7293 |
11 | 交道口街道 | 东**交道口东大街6-6号 | ****8169 |
12 | 景山街道 | ****美术馆东街1号 | ****6772 |
13 | **街道 | 东****西街1号院 | ****8412 |
14 | 前门街道 | 东**北桥湾胡同18号 | ****9338 |
15 | 体育馆路街道 | 东**法华南里26号楼一层大厅 | ****8246 |
16 | 天坛街道 | 东**珠市口东大街16号 | ****3795 |
17 | **门外街道 | 东**沙子口路70号院南楼102室 | ****0477 |
4.配租标准:
家庭人口 | 家庭构成 | 配租套型 |
1人 | 单身(包括未婚、离异、丧偶) | 小套型 |
2人 | 夫妻及子女未满10周岁的单亲家庭 | 小或中套型 |
子女年满10周岁的单亲家庭 | 中或大套型 | |
3人以上 | 夫妻及子女 |
5.意向登记排序及结果公示
意向登记工作结束后,按照配租排序原则对登记家庭分套型进行排序,登记家庭排序结果将于登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政府网站(http://www.****.cn/→通知公告)进行公示。
(二)资格复核和选房入住
产权单位将按照大、中、小套型房源的顺序依序对登记家庭组织选房,具体选房时间、地点以产权单位发放的《选房通知单》为准。选房工作结束后,本次选房顺序号自动失效。
在大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中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大套型房源;在中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中套型房源;所有家庭不可以降档、跨档选房。
****管理部门将对选房家庭进行资格复核,复核结果可向户籍所在地街、****管理部门咨询。资格复核通过的家庭,由产权单位根据各项目情况分别组织办理入住,具体时间、地点以产权单位通知为准。资格复核不通过的家庭,本次选房结果无效,按照**市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取消备案资格。
特别提示:按照《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规定:申请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五、公租房租金补贴
1.如承租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的条件,可以申请租金补贴。申请人自行到户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街、****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取得公租房租金补贴备案资格的,签订公租房合同且申请办理租金补贴领取手续后,方可按照政策规定发放租金补贴。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必须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例如:家庭选定公租房建筑面积为65平方米,则补贴面积为60平方米,超出部分(5平方米)不享受租金补贴;家庭选定公租房建筑面积为53平方米,则补贴面积为53平方米。
2.根据《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核、发放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2〕10号)规定,****管理部门每年对入住公租房并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补贴资格进行年度复核工作。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申报的租金补贴家庭,****管理部门将停发租金补贴。对于超出规定时间再申报的家庭,自审核合格的次月起恢复发放租金补贴,但停发期间补贴不予补发。
六、其他
****负责本次配租的政策解释和资格复核工作,****中心有限公司、******公司和**佳源****公司负责本次配租选房及入住工作。本次配租不设看房环节。
****管理局
公租房、公租补贴资格咨询电话:010-****7711-6311
配租政策咨询电话:010-****7711-6312/632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公租房选房入住咨询电话
****中心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10-****0800
******公司咨询电话:010-****8720
**佳源****公司:188****335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特此公告。
****
2024年10月17日
附件1:拾景园等七个公租房项目情况介绍及户型图
附件2:快速配租系统用户操作使用手册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