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委托,就****采购PCR检测试剂一批耗材(招标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9月25日9时30分,在****公开举行,****委员会评标,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采购PCR检测试剂一批耗材
2、招标编号:****
3、主要内容:****采购PCR检测试剂一批耗材,详见招标文件。
4、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投标总报价:****850.00元
投标人业绩承诺函详见附件(附件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业绩承诺函,该承诺函****委员会最终认定得分业绩可能存在不一致。)
公示期:自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1日
二、评标情况简述: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2、无效投标情况说明:**鑫****公司法人签字盖章不符合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
3、其它情况说明:无。
招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地址:**省**市梅山路117号
电话:0551-****861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本公示同时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