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青县灾后重建嘎塔乡安全饮水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5********920524C | 建设单位法人:罗广前 |
巴桑珠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丁** |
**自治区**市丁**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丁**灾后重建嘎塔乡安全饮水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4-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不含供应工程;不含村庄供应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610-D4610-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丁** |
经度: 纬度: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8-19 |
昌环审〔2020〕1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60.98 |
5.1 | 运营单位名称:**** |
115********920524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15********920524C | 验收监测单位:/ |
/ | 竣工时间:2020-12-3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9-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1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jcb-portal/publicity/publicity_detail?id=34516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取水溢流坝1座、40m3沉砂池1座、30m3初滤池1座、400m3**池1座、输水管线约6543m,配水管线7484m。 | 实际建设情况:**取水溢流坝1座、40m3沉砂池1座、30m3初滤池1座、400m3**池1座、输水管线约6543m,配水管线7484m。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项目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地表水取水溢流坝及附属设施(**池、初滤池等)施工包括基础开挖,混凝土、浆砌石等浇筑、砌筑,土方回填及场地清理等;输水管线工程施工包括基础开挖、管道敷设及安置、管道试压、回填及场地清理等。 施工过程中废气包括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扬尘、主体工程施工扬尘、弃土及建筑材料堆放粉尘、混凝土及砂浆拌合粉尘、运输车辆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燃油废气、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焊接烟气、旱厕异味等;废水包括混凝土及砂浆拌合生产设备冲洗废水、施工人员清洗污水;噪声包括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噪声;固体废弃物包括工程弃渣、施工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生态影响包括工程占地影响、植被及动植物影响、对河流水质及水土流失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地表水取水溢流坝及附属设施(**池、初滤池等)施工包括基础开挖,混凝土、浆砌石等浇筑、砌筑,土方回填及场地清理等;输水管线工程施工包括基础开挖、管道敷设及安置、管道试压、回填及场地清理等。 施工过程中废气包括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扬尘、主体工程施工扬尘、弃土及建筑材料堆放粉尘、混凝土及砂浆拌合粉尘、运输车辆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燃油废气、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焊接烟气、旱厕异味等;废水包括混凝土及砂浆拌合生产设备冲洗废水、施工人员清洗污水;噪声包括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噪声;固体废弃物包括工程弃渣、施工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生态影响包括工程占地影响、植被及动植物影响、对河流水质及水土流失影响。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废水通过设置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居民点旱厕收集后外运周边农田或林草地施肥。 2、声环境影响分析 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机械。物料运输安排在白天,途径乡镇、村庄居民区时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 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配备洒水降尘设备;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用帆布覆盖;大风天气禁止拌合;减速慢行;物料运输不宜装载过满,车厢加盖篷布。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土石方及时回填;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地表水环境防治措施 已落实。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租用居民房已有的旱厕收集后作为项目区周边土地施肥,不外排。 2、声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已落实。 选择了低噪设备,午间和夜间施工均未施工。施工机械布置合理。物料运输均安排在白天进行,施工过程中未发生施工扰民现象,无噪声方面的投诉。 3、大气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已落实。 配备了洒水降尘设备;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用帆布覆盖;大风天气未进行拌**业;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物料运输装载均不过板,并对车厢加盖篷布。 4、固体废物 已落实。 项目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合理处置,未对区域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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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修建防渗旱厕和施工 废水沉淀池 | 施工期废水全部回用 ,不外排;运营期无 废水产生 | 修建防渗旱厕和施工 废水沉淀池 | 由于项目运营期无废 水产生,故未对废水 进行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洒水降尘设施 |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 浓度限值 | 洒水降尘设施 | 施工期粉尘采取洒水 降尘设施,运营期无 废气产生,故未监测 。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石料、砂、废混凝土块等集中收集,运至施工场地低洼处及施工便道回填;水泥包装袋、钢材、PE 管等回收利用;沉砂池、初滤池、**池每季度清掏一次用于低洼处回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运往项目区周边村庄垃圾收集点处置;施工期加强管理,不得将弃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弃置在河道内,合理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施工对河道的扰动,控制水体悬浮物含量,不得污染河流水质,影响河道行洪;除工程需要外,不得随意开挖、填埋、毁坏工程区及其周围区域原有的植被等,尽量把工程施工引起的植被破坏量减少到最小;灌木(草)丛、草地开挖前,对表土进行剥离,采用分层堆放的方式,开挖时表层土放于沟槽两侧的下层,深层土放于表土上方,对表土进行洒水养护;施工结束后,输水管道先回填深层土,再回填表土,对施工开挖及扰动区域、施工场地、施工便道进行平整,进行植被恢复。 | 项目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合理处置,未对区域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布局,优化施工工艺和施工时序安排,划定施工红线,禁止超范围施工;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 | 施工痕迹已恢复至原貌;未对项目区陆生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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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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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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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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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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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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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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