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一、内容:我单位于2024 年10月16 日在《****协会(**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了****新院区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需变更的内容为: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
(4)特殊资质要求:
(5)其他要求:
A.其他要求: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B.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C.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现变更为: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
(4)特殊资质要求:供应商需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平台公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
(5)其他要求:
A.其他要求: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B.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C.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二、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医院大楼
联 系 人:侯先生
电 话:0354-****10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南路富瑞一期北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