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城截污治污体系提升改造工程(三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 变更通知书
《**县城截污治污体系提升改造工程(三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
变更通知书
编号:****
现对《**县城截污治污体系提升改造工程(三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1、原招标文件中第37页中
2.2.1 | F1投标报价评审 (20分) | 1.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20分; 2.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报价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打分。 (1)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2)得分计算: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分,其它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差值)每增加或减少1%扣0.1分,分值扣完为止。计算公式如下: 报价得分=1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00×0.1 注:评标基准价计算及得分等计算式取值均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现变更为:
2.2.1 | F1投标报价评审 (20分) | 1.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20分; 2.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报价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打分。 (1)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2)得分计算: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20分,其它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差值)每增加或减少1%扣0.1分,分值扣完为止。计算公式如下: 报价得分=2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00×0.1 注:评标基准价计算及得分等计算式取值均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其余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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