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567/202410-00007 | ||
行政许可 | ||
******分局 | ||
2024-10-14 14:08 | ||
关于****“60万吨/年精细超白石英砂提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 ||
有效 | ||
2024-10-14 | ||
怀环许〔2024〕37号 | ||
关于**** “60万吨/年精细超白石英砂提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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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批的《60万吨/年精细超白石英砂提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项目于2024年2月20日经****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意见,并经我局****领导小组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经济开发区淮丰路5号,购****公司原2.6万平方米厂区,**一栋1900平方米生产车间,建设一条精细超白石英砂提纯生产线,购置压泥机、砂泵、输送机、石墨加热器、浓密机及相关配套设备。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我局原则同意按《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内容、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修改完善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可作为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无组织废气管控,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废气主要为配酸罐、酸洗罐产生的酸性废气以及氢氟酸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酸性废气,配酸罐、酸洗罐产生的酸性废气、氢氟酸储罐呼吸废气分别经管道密闭收集,收集的废气进入二级碱液喷淋塔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投料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废气颗粒物、氟化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其中草酸参照执行标准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厂区内排放有机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标准要求;食堂油烟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标准要求。
2、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石英砂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及喷淋塔废水,生****处理站(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分级塔用水为分级动力水,分级和脱水后全部进入**池回用。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厂区化粪池,经园区****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暂存于尾泥库定期交由水泥厂协同处置。草酸废包装袋和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2021年5月31日修订)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
5、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表》中关于地下水、土壤分区防渗的设计要求,做好危废暂存间、草酸仓库、氢氟酸罐区、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应急事故池、初期雨水池等重点防渗区域的运行管理工作。
6、强化污染源和无组织排放源管理,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项目实施后,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最终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总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烟(粉)尘:1.0063吨/年、VOCs:0.0787吨/年)
7、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生产过程环保设施与风险防范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提高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完成报备工作。厂区内**一个200m3事故应急池,设置一个298m3事故应急罐,配套建设管网和切换系统,满足事故状况下事故废水的收集,做到事故废水不外排。
三、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相关工作。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四、强化建设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五、《报告表》批准后,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批复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请**县生态****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环境执法范围,确保项目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302MAD1PJYT3D)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