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松山湖通信产品实验室—L项目
环评拟审批情况 详细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实验室—L项目 |
建设地点 | ******工厂D区D3栋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市华****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在******工厂华为二期D区中D3栋扩建******实验室—L项目,中心经纬度为:东经113°53'36.230″,北纬22°57'5.990"。扩建实验室项目主要用于从事硅基液晶显示器件的研发,扩建实验室总占地面积4000m2,总建筑面积4000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污染物防治信息:项目对环境空气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是研发废气,污染因子包括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经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后(其中VOCs采取“活性炭+活性炭吸附”的处理措施),各类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可满足相应排放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废水污染物防治信息:项目研发废水经收集+pH粗调+pH细调+中继水池+排放(巴歇尔)槽处理后通过厂区废水排放口排入******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通过分析,各股废水通过采取分类治理的方式,可实现达标排放。 噪声污染物防治信息:项目主要噪声为实验设备运行噪声,及实验室通风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采取的主要治理措施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吸声、密闭等。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2类标准。 危险废物防治信息: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弃包装容器、废有机溶剂、废抹布手套等,各类危险废物通过收集暂存后交由有相应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可将其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间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4-10-17 |
联系人 | ****环境局****分局 |
联系电话 | ****0039 |
通讯地址 | ****园区红棉路6****科技园10号楼228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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