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21号)等有关规定,2024年9月19日,我委委托理****商务局在**召开了听证会。现将**毕棚沟景区观光车票价调整价格听证会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一)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29名,其中:消费者代表15名、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2名、经营者和利益相关方代表2名、政府部门人员5名、专家学者3名。听证会参加人分别由自****协会及其他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二)听证会召开15日前,**发改经信局依照规定向社会公告了听证会时间、地点、参加人名单、定价方案及成本监审结论等,并将相关资料当面送达各位听证参加人。
(三)听证会参加人应到29人,实到28人(1人因事请假),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要求,应当有2/3以上听证参加人出席且消费者人数不少于实际出席人数2/5的要求。州展发改革委、**发改经信局和**文广旅局担任听证会听证人,****中心与会采访报道。
(四)**毕****公司对调价方案、依据和理由作陈述,州发展改革委介绍了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及相关政策。听证会参加人对毕棚沟景区观光车票价调整方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围绕调整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和探讨,表达了参加人的意见观点,提出意见建议。
二、听证会收费方案
**毕****公司提出调价方案:
方案一:拟调整为65元/人●次,调整5元/人●次。
方案二:拟调整为70元/人●次,调整10元/人●次。
方案三:拟调整为90元/人●次,调整30元/人●次。
公示结束后,我委根据公示情况,结合景区观光车实际运营情况,按照法定程序调整价格。
三、听证会结论建议
听证会参加人对定价方案的意见建议:听证参加人0人同意方案一;听证参加人27人表示同意方案二,占96.6%;听证参加人1人表示同意方案三,占3.4%。
建议: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最高限价,景区选择自由调价区间;提升景区服务水**质量,为游客提供更好体验;要求执行价格与服务相符,观光车配备讲解员;执行淡旺季价格,及时出台优惠票价;提出合理价格才能保证景区正常运营,及时更新基础设施保障游客安全。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毕棚沟景区观光车票价调整价格听证会结论提出意见和建议,电话反馈0837-****503,电子文档发送至州发展改革委邮箱****@qq.com,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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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