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务由来
******采石场,现有采矿许可证号:C530********771****5249,采矿权人宣****公司,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70万t/年,**面积0.0610km2,开采标高2065m~1978m。
******采石场于2019年3月21日完成了《**省******采石场石灰岩矿**储量核实报告》;****三一七队于2023年12月28日完成了《**省******采石场石灰岩矿2023年储量年度报告》;宣****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完成了《******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开发利用方案》的编制及评审备案工作。
本次方案编制主要是为办理采矿证登记手续,以及确保矿山安全、做好矿山闭坑后的恢复措施,确保矿山损毁土地在开采结束后得到复垦恢复利用。根据《**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2023年修订稿)编制。为此,宣****公司自行完成《宣****公司******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工作。
二、编制目的
为矿业开发、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提供重要科学依据;为自然**主管部门依法收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及依法进行监督检查以切实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提供主要依据;实现矿产**的合理开发利用及矿山地质环境的有效保护,为矿业经济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同时为落实《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策的要求;保证土地复垦义务落实、合理用地、保护耕地和矿山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对土地复垦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及土地复垦费征收等提供依据;为业主开展土地复垦提供技术指导,作为该矿山申办采矿许可证手续的必备条件。
项目概况 | 方案名称 | 宣****公司******采石场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
采矿许可证 | £新申请 £持有 R变更 | ||||||||||||||||||||||||||
矿山企业名称 | 宣****公司 | ||||||||||||||||||||||||||
法人代表 | 夏崇亿 | 联系电话 | 139****8158 | ||||||||||||||||||||||||
**面积及开采标高 | **面积:0.0610km2;开采标高:2065m-1978m | ||||||||||||||||||||||||||
**储量 | 162.79万m3 (439.54万t) | 生产能力 | 70万t/a | ||||||||||||||||||||||||
采矿证号 (划定**范围) | C530********771****5249 | 评估区面积 | 0.1770km2 | ||||||||||||||||||||||||
项目位置土地利用现状标准分幅图幅号 | G48G041036 | ||||||||||||||||||||||||||
矿山生产服务年限 | 6a | 方案适用年限 | 治理恢复适用年限9年 土地复垦适用年限9年 | ||||||||||||||||||||||||
方 案 编 制 单 位 | 编制单位名称 | 宣****公司 | |||||||||||||||||||||||||
法人代表 | 夏崇亿 | ||||||||||||||||||||||||||
资质证书名称 | 资质等级 | ||||||||||||||||||||||||||
发证机关 | 编号 | ||||||||||||||||||||||||||
联系人 | 夏崇亿 | 联系电话 | 139****8158 | ||||||||||||||||||||||||
主要编制人员 |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签名 | ||||||||||||||||||||||||
马维同 | 高级工程师 | 水工环 | |||||||||||||||||||||||||
夏建辉 | 高级工程师 | 水工环 | |||||||||||||||||||||||||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 | 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精度级别 | 评估区重要程度 | √重要区 较重要区 □一般区 | ||||||||||||||||||||||||
地质 环境条件 | 复杂 √中等 □简单 | ||||||||||||||||||||||||||
生产规模 | □大型 R中型 小型 | ||||||||||||||||||||||||||
现状分析与预测 | 矿山地质灾害现状分析与预测 | 现状:经野外实地调查,评估区现状下,未发现地面沉降、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分布,现状地质灾害主要为采矿活动形成的不稳定斜坡(BW1),为矿山开采形面的岩质边坡,边坡现状基本处于极限稳定状态,趋向于不稳定,在采场开采施工、降雨等因素的综**用下,存在引发局部地段发生滑坡、崩塌的可能。其危险性及危害性中等。 预测:评估区现状条件下沿采场面发育有一处马蹄形不稳定斜坡(BW1),现状稳定,未来矿山开采在采场开采施工、降雨等因素的综**用下,边坡岩体向临空面方向发生变形、破坏,存在产生局部崩塌、垮塌等地质灾害的可能,危害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加剧不稳定斜坡产生变形的可能性中等,危害性中等,危险性中等。 | |||||||||||||||||||||||||
**含水层破坏现状分析与预测 | 现状:评估区内无泉点分布,沟谷多为季节性溪沟、雨季变化较大,均以接受大气降雨的补给为主。现矿山采矿活动对区内水源影响较小。据本次调查,评估区内无泉点分布,矿山采用露天开采,矿山采矿工程在评估区内已形成露天开挖边坡,边坡的形成主要对含水层上部结构形成破坏,破坏总面积约3.9277hm2,最高开采标高为2062.72m,最低开采标高为1978.10m,边坡最大高差约84.62m。矿山开采破坏了含水层上部结构,雨季将增大矿坑水向地下水补给的可能性,局部改变了渗透途径。大气降水是矿床主要充水因素,无需向外给量,天然状态下与区域含水层和地表水体联系不密切,排水强度与大气降水强度紧密相关。矿山开采未影响到**及周围生产生活用水,现状下矿业活动对评估区地下水含水层的影响和破坏程度较轻。目前露天采场中无积水现象。该区地形有利于自然排泄,采场内涌水可能性不大,**及周围主要含水层水位无变化。现状条件下,矿业活动对区内地下水水量的影响和破坏程度较轻。综上所述,现状下采矿活动对评估区内含水层的影响较轻。 预测:**石灰岩矿产**储量均埋藏在评估区最低侵蚀基准面(1971m)之上,**排泄条件好,对露天采场充水影响小。矿体赋存于二叠系中统**组(P2y)中,富水性中等,矿山开采不会使**地下水补给减少,随着采矿活动的深入,可能会使**及周围一定范围深层地下水位小幅下降;未来矿山采矿活动对水质影响总体较轻;未来矿山采矿活动对区内水源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预测矿山开采对区内地下水含水层的影响和破坏程度总体为较轻。 | ||||||||||||||||||||||||||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 | 现状分析与预测 | **地形地貌景观(地质遗迹、人文景观)破坏现状分析与预测 | 现状:评估区内无村庄及居民点、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点)、重要交通要道、重要建筑设施、及水源点分布。现状下矿山建设已对区内地形地貌景观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和影响,主要表现为露天采场区和矿山辅助设施区。露天采场区:本矿山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标高为2065m-1978m之间,位于评估区最低侵蚀基准面(1971m)之上;矿山开采已形成的采空区位于**北东部,面积3.9277hm2。辅助设施区:现状下对区内地形地貌景观造成的破坏和影响,****广场等矿山辅助设施,植被和自然景观的连续性遭到破坏,改变了原来的土地利用格局,对地形地貌景观有一定影响,影响面积共计8.0703hm2。综上所述,矿山现状开采与建设对区内的地形地貌景观破坏较严重。 预测:未来矿山开采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将形成较大范围的采空区和开采边坡,矿山最终开采面积为4.6022hm2,最大开采深度87m,最终边坡角50°,同时矿山在辅助设施的建设中也将形成对土地大面积的压占损毁,预测压占土地面积2.9007hm2。露天采场的形成及矿山辅助设施的建设将造成山体破损、岩石裸露和破坏大面积的地表植被等,使原生地貌发生改变,区域内原生植被的拦砂蓄渗功能丧失,预测露天采场的形成对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和影响强烈,辅助设施对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和影响程度较严重。 综上所述,预测矿山开采对区内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和影响严重。 | ||||||||||||||||||||||||
**水土环境污染现状分析与预测 | 现状: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主要是办公生活区排出的污水,生活用水回收用于绿化、抑尘,不外排。矿山无旱厕分布,为简易水厕,尿粪无害化处理后又以反哺当地的生态农业。矿山开采后的矿石破碎后即可加工,矿石加工过程中不需要化学药品对矿石进行处理,矿石中不含有毒有害元素,不会污染地下水。现状总体对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程度较轻。 预测:矿山无生产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用于绿化及抑尘。据开发利用方案,未来矿山开采产生的废弃土石,堆放于**北东部的堆料场内,随着矿山开采的进行,土石方量增加,大气降水冲刷松散物导致部分水土流失,可能使季节性溪沟的季节水变浑浊,悬浮物增多,泥砂增多。矿石中不含有毒有害元素,预测未来开采不会污染地下水。矿山开采对土壤污染程度较小。 综上所述,在未来的开采过程中矿业活动对水土环境污染程度总体较轻。 | ||||||||||||||||||||||||||
村庄及重要设施影响评估 | 现状:评估区范围内无村庄及居民点分布,无自然保护区及重要水利、交通等设施分布,矿山采矿活动对村庄,自然保护区及重要水利、交通等设施的影响和破坏小。 预测:矿山为露天开采,今后矿山在开采、爆破、加工等工作中将产生噪声、粉尘等污染,但评估区范围内无村庄及居民点分布,矿山采矿活动对村庄及重要设施无影响。 | ||||||||||||||||||||||||||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综合评估 |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综合评估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划分为严重和较轻两个级别,将评估区划为现状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i)和影响较轻区(iii)二级二区。 | ||||||||||||||||||||||||||
**土地损毁预测与评估 | 土地损毁的环节与时序 | 矿山为露天开采项目,土地的损毁成因与矿山的开采方法、开采工艺流程、**存储的形式、地表工业建设布局等有着密切的关系。根据矿山自身特点,开采可能产生土地损毁的环节集中在后期矿山开采损毁土地。 | |||||||||||||||||||||||||
已损毁各类土地现状 | 矿山已损毁土地**为办公生活区、工业场地等地面设施建筑等区域,总计损毁面积6.7194hm2,损毁地类为乔木林地、其他林地、采矿用地和旱地,按土地利用现状类型统计,损毁乔木用地0.2584hm2、其他林地0.4906hm2、采矿用地5.6624hm2、旱地0.3080hm2;按损毁土地方式统计,压占损毁2.7917hm2,挖损损毁3.9277hm2;按损毁土地程度分析统计,重度损毁3.9277hm2,中度损毁2.5134hm2,轻度损毁0.2783hm2;按损毁土地权属统计,权属****委员会。 | ||||||||||||||||||||||||||
拟损毁土地预测与评估 | 矿山拟损毁土地1.3509hm2,损毁的土地类型为旱地、乔木林地、其他林地和采矿用地。其中损毁旱地1.0463hm2,乔木林地0.1526hm2,其他林地0.0100hm2,采矿用地0.1420hm2。按损毁土地方式统计,挖损损毁土地1.2419hm2,压占损毁土地0.1090hm2;按损毁土地程度分析,轻度损毁0.1090hm2,重度损毁土地1.2419hm2;按损毁土地权属统计,均权****委员会。 | ||||||||||||||||||||||||||
复垦区土地利用现状 | 一级地类 | 二级地类 | 小计 | 已损毁 | 拟损毁 | 占用 | |||||||||||||||||||||
耕地(01) | 旱地(0103) | 1.3543 | 0.3080 | 1.0463 | |||||||||||||||||||||||
林地(03) | 乔木林地(0301) | 0.4110 | 0.2584 | 0.1526 | |||||||||||||||||||||||
其他林地(0307) | 0.5006 | 0.4906 | 0.0100 | ||||||||||||||||||||||||
工矿仓储用地(06) | 采矿用地(0602) | 5.8044 | 5.6624 | 0.1420 | |||||||||||||||||||||||
合计 | 8.0703 | 6.7194 | 1.3509 | ||||||||||||||||||||||||
复垦责任范围内土地损毁及占用面积 | 类型 | 面积(公顷) | |||||||||||||||||||||||||
小计 | 已损毁 | 拟损毁 | |||||||||||||||||||||||||
损毁 | 挖损 | 5.1696 | 3.9277 | 1.2419 | |||||||||||||||||||||||
压占 | 2.9007 | 2.7917 | 0.1090 | ||||||||||||||||||||||||
合计 | 8.0703 | 6.7194 | 1.3509 | ||||||||||||||||||||||||
土地复垦面积 | 一级地类 | 二级地类 | 面积(公顷) | ||||||||||||||||||||||||
已复垦 | 拟复垦 | ||||||||||||||||||||||||||
耕地 | 旱地 | - | 3.3867 | ||||||||||||||||||||||||
林地 | 乔木林地 | - | 4.6225 | ||||||||||||||||||||||||
合计 | - | 8.0092 | |||||||||||||||||||||||||
占用 | |||||||||||||||||||||||||||
土地复垦率 | 99.24% | ||||||||||||||||||||||||||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护工程措施工程量及投资估算 | |||||||||||||||||||||||||||
治理 分区 | 治理对象 | 工程措施 | 工程项目 | 单位 | 方案适用期9年 | ||||||||||||||||||||||
重点防治区和次重点防治区 | 露天采场 | 边坡危岩清除工程 | 坡面石方开挖 | m3 | 1000 | ||||||||||||||||||||||
露天采场平台 | 浆砌石挡土埂 | m3 | 748.24 | ||||||||||||||||||||||||
排土场 | 防尘盖土网 | m2 | 11451 | ||||||||||||||||||||||||
截排水沟 | 露天采场内 | 挖土方 | m3 | 699.12 | |||||||||||||||||||||||
M7.5浆砌石壁 | m3 | 543.76 | |||||||||||||||||||||||||
土方回填 | m3 | 48.55 | |||||||||||||||||||||||||
C20砼底 | m3 | 77.68 | |||||||||||||||||||||||||
C15碎石砼压顶 | m3 | 38.84 | |||||||||||||||||||||||||
伸缩缝 | m2 | 29.13 | |||||||||||||||||||||||||
露天采场外围 | 挖土方 | m3 | 567.36 | ||||||||||||||||||||||||
M7.5浆砌石壁 | m3 | 441.28 | |||||||||||||||||||||||||
土方回填 | m3 | 39.4 | |||||||||||||||||||||||||
C20砼底 | m3 | 63.04 | |||||||||||||||||||||||||
C15碎石砼压顶 | m3 | 31.52 | |||||||||||||||||||||||||
伸缩缝 | m2 | 23.64 | |||||||||||||||||||||||||
排土场 | 挖土方 | m3 | 147.6 | ||||||||||||||||||||||||
M7.5浆砌石壁 | m3 | 114.8 | |||||||||||||||||||||||||
土方回填 | m3 | 10.25 | |||||||||||||||||||||||||
C20砼底 | m3 | 16.4 | |||||||||||||||||||||||||
C15碎石砼压顶 | m3 | 8.2 | |||||||||||||||||||||||||
伸缩缝 | m2 | 6.15 | |||||||||||||||||||||||||
采场排水沟沉砂池 | 挖土方 | m3 | 5.2 | ||||||||||||||||||||||||
C20砼壁 | m3 | 1.68 | |||||||||||||||||||||||||
C20砼底 | m3 | 0.4 | |||||||||||||||||||||||||
C20导流墙 | m3 | 0.2 | |||||||||||||||||||||||||
碎石垫层 | m2 | 0.4 | |||||||||||||||||||||||||
露天采场周边 | 警示工程 | 警示标牌 | 块 | 8 | |||||||||||||||||||||||
监测管控 | 布设监测点 | 个 | 10 | ||||||||||||||||||||||||
投资 估算 | 方案编制年限总费用概算(万元) | 静态投资 | 118.38 | ||||||||||||||||||||||||
动态投资 | 141.81 | ||||||||||||||||||||||||||
矿山****工作部署及费用预存 | 工作计划 | 开采期:安排恢复治理资金96.74万元,主要完成工程措施及监测措施; 闭采期:安排恢复治理资金45.07万元,以监测措施为主。 | |||||||||||||||||||||||||
保障措施 | 本项目静态总投资为118.37万元,动态总投资为141.79万元。扣除已缴存费用(17.9244万元),还需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123.8856万元。资金全部来源于宣****公司自筹,提取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根据《******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3〕321号),扣除原方案服务年限内已预存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剩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按服务年限均摊后每年预存一次,阶段费用预存额不得低于实际投资额度,且在矿山生产服务期满前全部预存完毕。 | ||||||||||||||||||||||||||
费用预存 | 阶段 | 年度 | 分期 | 预存金额 (万元) | 年度治理费用预存时间 | ||||||||||||||||||||||
第一阶段 (生产期6年) | 2024年8月-2025年8月 | 第1期 | 20.60 | 2024年9月30日前 | |||||||||||||||||||||||
2025年8月-2026年8月 | 第2期 | 20.60 | 2025年9月30日前 | ||||||||||||||||||||||||
2026年8月-2027年8月 | 第3期 | 20.60 | 2026年9月30日前 | ||||||||||||||||||||||||
2027年8月-2028年8月 | 第4期 | 20.60 | 2027年9月30日前 | ||||||||||||||||||||||||
2028年8月-2029年8月 | 第5期 | 20.60 | 2028年9月30日前 | ||||||||||||||||||||||||
2029年8月-2030年8月 | 第6期 | 20.8856 | 2029年9月30日前 | ||||||||||||||||||||||||
合计 | 123.8856 | ||||||||||||||||||||||||||
第三阶段 (闭采期3年) | 2030年8月-2031年8月 | 0 | 基金计提于开采期结束前完成 | ||||||||||||||||||||||||
2031年8月-2032年8月 | 0 | ||||||||||||||||||||||||||
2032年8月-2033年8月 | 0 | ||||||||||||||||||||||||||
合计 | 0 | ||||||||||||||||||||||||||
总计 | 123.8856 | ||||||||||||||||||||||||||
复垦工作计划及保障措施和费用预存 | 工作计划 | 1、开采期6年(2024年8月~2030年8月) (1)生产期第1年(2024年8月~2025年8月):对历史采空区进行复垦,面积0.5674hm2,复垦为乔木林地,主要复垦措施为土壤重构、植被重建、监测与管护措施。 (2)生产期第2~6年(2025年8月~2030年8月):为矿山正常开采阶段,无复垦工作计划安排。 2、闭采治理期3年(2030年8月~2033年8月):该阶段为复垦措施全面复垦期,主要完成办公生活区、工业广场、露天采区底部平台、露天采场边坡等区域的土地复垦工作;同时对已复垦区域进行管护。土壤重构工程量:建筑物拆除(砖混2层以下)500m2、建筑物拆除(单层钢架结构)1890m2、钢筋混凝土拆除175m3、无钢筋混凝土拆除47.25m3、场地清理3683.95m3、建筑物垃圾填埋3683.95m3、覆土工程35153m3、土地平整33867m2、田埂修筑558.58m3、土地翻耕10.16hm2、土壤培肥10.16hm2。 草林恢复工程:栽植乔木(旱冬瓜)2861株、栽植灌木(火棘)2861株、扦插爬山虎3779株、撒播草籽(狗牙根)2.2891hm2; 监测与管护工程:土地损毁监测点8个(与恢复治理监测点共用)及复垦效果监测点5个进行监测,管护面积4.6225hm2。 | |||||||||||||||||||||||||
保障措施 | 本复垦项目静态总投资为85.89万元,动态总投资为104.78万元。资金全部来源于宣****公司自筹,提取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根据《******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3]321号),扣除原方案服务年限内已预存的土地复垦基金(47.26万元),还需缴存矿山土地复垦基金57.52万元。需缴存的土地复垦基金按服务年限均摊后每年预存一次,阶段复垦费用预存额不得低于实际投资额度,且在矿产生产服务期满前全部预存完毕。 | ||||||||||||||||||||||||||
费用预存 | 阶段 | 年度 | 分期 | 预存金额 (万元) | 年度治理费用预存时间 | ||||||||||||||||||||||
第一阶段 (生产期6年) | 2024年8月-2025年8月 | 第1期 | 9.60 | 2024年9月30日前 | |||||||||||||||||||||||
2025年8月-2026年8月 | 第2期 | 9.60 | 2025年9月30日前 | ||||||||||||||||||||||||
2026年8月-2027年8月 | 第3期 | 9.60 | 2026年9月30日前 | ||||||||||||||||||||||||
2027年8月-2028年8月 | 第4期 | 9.60 | 2027年9月30日前 | ||||||||||||||||||||||||
2028年8月-2029年8月 | 第5期 | 9.60 | 2028年9月30日前 | ||||||||||||||||||||||||
2029年8月-2030年8月 | 第6期 | 9.52 | 2029年9月30日前 | ||||||||||||||||||||||||
合计 | 57.52 | ||||||||||||||||||||||||||
第三阶段(闭采期3年) | 2030年8月-2031年8月 | 0 | 保证金计提于开采期结束前完成 | ||||||||||||||||||||||||
2031年8月-2032年8月 | 0 | ||||||||||||||||||||||||||
2032年8月-2033年8月 | 0 | ||||||||||||||||||||||||||
合计 | 0 | ||||||||||||||||||||||||||
总计 | 57.52 | ||||||||||||||||||||||||||
复垦费用估算 | 费用构成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估算金额 | 各项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 | ||||||||||||||||||||||
方案适用期(9年) | |||||||||||||||||||||||||||
一 | 工程施工费 | 59.08 | 56.87 | ||||||||||||||||||||||||
二 | 设备费 | 0 | 0 | ||||||||||||||||||||||||
三 | 其他费用 | 13.95 | 13.43 | ||||||||||||||||||||||||
四 | 监测与管护费 | 5.81 | 5.59 | ||||||||||||||||||||||||
(一) | 复垦监测费 | 4.8 | |||||||||||||||||||||||||
(二) | 土壤指标监测 | 0.9 | |||||||||||||||||||||||||
(三) | 管护费 | 1.01 | |||||||||||||||||||||||||
五 | 预备费 | 25.04 | 24.11 | ||||||||||||||||||||||||
(一) | 基本预备费 | 4.38 | 0 | ||||||||||||||||||||||||
(二) | 价差预备费 | 18.89 | 0 | ||||||||||||||||||||||||
(三) | 风险金 | 1.77 | 0 | ||||||||||||||||||||||||
合计 | 103.88 | 100 | |||||||||||||||||||||||||
六 | 静态总投资 | 85.89(7149.16元/亩) | |||||||||||||||||||||||||
七 | 动态总投资 | 103.88(8721.49元/亩) |
一、结论
1、评估区重要程度属重要区,矿山生产建设规模为中型,矿山地质环境复杂程度为复杂。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定为二级,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精度等级为一级。评估区面积0.1770km2。
2、**属岩溶**地貌,山脉走向为北东~南西向,最高点位于**范围北东向边缘矿1处,海拔标高2065.50m,最低处为矿3(拐点编号)附近,海拔标高1971.00m,相对高差94.50m。区内地势总体北东高,南西低,地形坡度10°~25°,地形条件中等。评估区范围内无断裂分布,未见层间褶皱迹象。出露地层为第四系冲洪积(Qal+pl)、残坡积层(Qel+dl)和二叠系下统**组(P2y),总体产状154°∠8°,地层产状稳定,评估区范围内无断裂分布,未见层间褶皱迹象,总体表现为走向北东,倾向南东的单斜构造。**(**市)抗震设防烈度7度,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基本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45s,所属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三组。属区域地壳稳定区。评估区总体地质构造条件简单。**及周边地表水系不发育。大气降水是地下水的主要补给源,矿体均位于最低地表水排泄面(1971m)之上,地下水位埋深较深,矿体和底板为富水性弱-中等的含水层;地表水对矿坑充水无大的影响;地形不利于地下水的补给与聚集,矿体稳定性好,地形条件有利于露天开采和排水。**水文地质勘查类型属第一型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类型。评估区分布有红黏土、灰岩碎块、沙砾石多层土体(Ⅰ)、坚硬中厚层状中等岩溶化石灰岩岩组(Ⅱ)两个工程地质岩组,评估区自然边坡稳定性均较好,人工开挖边坡基本稳定。未来矿坑边坡属于坚硬中厚层状中等岩溶化石灰岩岩组,该岩组中等岩溶化,力学强度较高,开挖及节理裂隙作用下可能产生小规模垮塌、崩塌、滑坡,后期矿山开采可能加剧垮塌产生。未来开采边坡可能产生小规模垮塌,但一般不会产生较大规模的边坡失稳,对未来矿坑边坡稳定性影响程度中等。工程地质条件属中等。
综上,评估区地质环境复杂程度为中等类型。
3、评估区现状未发现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现状地质灾害主要为采矿活动形成的不稳定斜坡BW1,现状条件下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性、危险性小。矿山堆料及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矿渣、废石可能在强降雨作用下诱发泥石流地质灾害,破坏矿山设施及周边农田,诱发泥石流的可能性中等,危害性中等、危险性中等。矿山建设诱发崩塌、垮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性中等,危险性中等。现状矿业活动对含水层的影响和破坏较轻;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较严重、对水土**污染较轻;在**内无重要的建筑设施分布,其四周无重要设施布置,采矿活动对村庄影响较小。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估分区分为影响较严重区(ii)、影响一般区(iii)二级二区。
4、矿山现状沿采场面发育有一处马蹄形不稳定斜坡(BW1),矿山建设可能加剧不稳定采场边坡滑坡、崩塌、掉块等,加剧现状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性中等,危险性中等。主要危害采矿工人、设备、及矿山相关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规模小,可能性中等,危害性中等,危险性中等。矿山建设总体可能加剧、诱发、遭受的地质灾害对地质环境影响较严重。矿业活动对含水层的影响和破坏较严重。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严重。对水土环境污染较严重。将评估区划为预测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i)和影响较轻区(iii)二级二区。
5、将评估区地质灾害危害性等级划分为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区(Ⅱ)、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Ⅲ)二级二区。矿山场地建设适宜性为基本适宜。
6、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年限为9年,方案的适用年限为9年(2024年8月至2033年8月)。
7、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划分为重点防治区(A)、一般防治区(C)。
8、工程措施:采场外围及采场内截排水沟修建;开采边坡挡土埂修建;清理边坡危岩;树立安全警示牌;设置监测点。
9、本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于方案编制年限(9年)内估算静态总投资118.37万元,考虑到经济发展及物价波动等因素,根据静态投资及复垦工作安排计算价差预备费为23.43万元,其中生产期(6年)价差预备费为12.74万元,闭坑期(3年)价差预备费为10.69万元。本项目动态总投资为141.79万元,其中生产期(6年)的动态总投资为96.74万元,闭坑期(3年)的动态总投资为45.07万元。
1、****采石场项目区已损毁土地6.7194hm2,拟损毁土地1.3509hm2,总损毁土地面积8.0703hm2,损毁的土地类型为旱地、乔木林地、其他林地及采矿用地。其中旱地1.3543hm2,乔木林地0.4110hm2,其他林地0.5006hm2,采矿用地5.8044hm2。按损毁土地方式统计,挖损损毁土地5.1696hm2,压占损毁土地2.9007hm2;按损毁土地程度分析,轻度损毁0.3873hm2,中度损毁2.5134hm2,重度损毁土地5.1696hm2;按损毁土地权属统计,权属****委员会。
2、本次编写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年限为9年,方案适用年限为9年(2024年8月至2033年8月)。
3、根据项目损毁土地现状及预测,本次矿山闭采后最终纳入复垦责任范围土地面积8.0703hm2,根据项目特点,拟建沉砂池保留为沟渠,面积0.0014hm2,拟建截排水沟保留为沟渠,面积0.0381hm2,拟建高位水池保留为蓄水池,面积0.0050hm2,矿山道路保留为农耕道路,面积0.0166hm2,最终确定复垦土地面积8.0092hm2,土地复垦率为99.24%。
4、工程措施:建(构)筑物拆除、清理工程、土壤回覆工程、平整工程、生物化学工程、植被重建工程等。
5、本项目土地复垦总面积8.0092hm2(120.14亩),方案编制年限(9年)内静态总投资为85.89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59.08万元,其它费用13.95万元,复垦监测费4.8万元,土壤指标监测费0.9万元,管护费1.01万元,基本预备费4.38万元,风险金1.77万元。亩均静态投资7149.16元;动态总投资104.78万元,亩均投资8721.49元。其中生产期(6年)内价差预备费为4.78万元,动态总投资为45.28万元;闭坑期(3年)内价差预备费为14.11万元,动态总投资为59.50万元。亩均动态投资8721.49万元。
1、对采场边坡加强监测,根据其活动情况和危险性增大时,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对其进行专项的勘察设计治理。
2、建立完善的监测系统,结合最终采空区,形成监测网,重点对采空区及周边范围、矿山设施、防治工程等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区域进行严格的监测,定时汇总监测结果,并根据监测结果对监测工作进行修正,发现问题及时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评估和设计。
3、在方案编制年限内,根据开采情况对本方案设计的工程、植物和监测措施进行修编,本次仅为初步方案,各工程实施前要进行单项工程研究和设计。
4、矿山为露天开采,在矿山爆破、矿石加工以及矿山运输中产生的粉尘应采取进行洒水除尘,铲装采用喷雾洒水抑尘,尽量减少粉尘等对环境的影响。矿山开采、爆破、加工等将产生噪声污染,因此矿山开采过程中应采用新型低噪声的凿岩机、破碎生产设备等,从整体降低凿岩机等噪声。
5、矿山后期开采中,将现露天采场中剥离的废土、石分别集中堆放在临时排土场中,并做好拦挡、防排水措施,保护好土源,作为后期恢复用土。
6、加强内部管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矿产**法》及《**省矿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合法开采,不越界开采。
7、矿山开采应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原则进行开采,上部开采完后先行治理台阶上的恢复治理工作,不能全部开采完后再来分台阶。
8、开采岩体为以灰岩为主的坚硬岩,力学强度较高;结构面为层理面、节理、裂隙面;在未来开采条件下将形成高陡边帮,存在外倾结构面或危岩;加之开采过程中遭受卸荷与爆破震动作用,边帮岩体又进一步碎裂,岩体完整性、强度降低,存在边帮失稳破坏(崩塌、滑坡)的可能性,对矿山生产生活设施及作业人员危害性大,应注意加强监测预警措施予以防范。
9、及时开展《方案》确定的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落实履行年度计划,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10、本方案依据现场调查成果和已有资料进行编制,综合了已有资料成果的相关内容,但不能代替已有资料的各项专业性内容。后期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时,除满足本方案要求外,还须满足《开采方案设计》《环评报告(表)》《水土保持报告(表)》等资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等的要求。
11、为保证方案的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在方案适用年限内,如采矿权人申请变更**范围、矿种、生产规模、开采方式的,必须重新编制或修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附件:宣****公司******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专家意见.docx